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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站环卫专用耗材采购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17 22: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环卫专用耗材采购

项目编号:YLGLC20161001-LP-1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贞、马海硕

项目联系电话: 0773-2887388、2887399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6月08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6月17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环卫专用耗材采购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jzxcs/201606/t20160608_6883655.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环卫专用耗材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YLGLC20161001-LP-1。

三、采购人名称:荔浦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站。

    地址:荔浦县东昌镇滩头村八珠屯;联系人及电话:贺宏斌   1807735688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3楼 ;项目联系人:李贞、马海硕

联系电话: 0773-2887388、0773-2887399

五、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6月8日;

六、更改日期:2016年6月17日;

七、现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原为:“2016年6月8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6年6月16日止,每日上午8时~12时,下午15时00分~18时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现更改为:“2016年6月8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6年6月21日止,每日上午8时~12时,下午15时00分~18时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 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第6.1条中的“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的条款;现更改为“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于2016年6月22日上午10时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

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原为:“2016年6月20日下午15时00分” ;现更改为:“2016年6月23日下午15时00分。

4.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原为:“2016年6月20日下午14时00分至15时00分”;现更改为:“2016年6月23日下午14时00分至15时00分”。

5.更改理由:采购人来函要求

6.竞争性磋商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相应更改。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荔浦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站

采购人地址:荔浦县东昌镇滩头村八珠屯

采购人联系方式:贺宏斌,1807735688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3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贞、马海硕 0773-2887388、2887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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