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县县乡公路管理站临泽县沙河镇至板桥东柳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公告更正公告
原公告内容:
一、标题 “临泽县县乡公路管理站临泽县沙河镇至板桥东柳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公告”
二、“银龙兴(北京)咨询有限公司受临泽县县乡公路管理站的委托,对临泽县沙河镇至板桥东柳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以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招标人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本项目施工方,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三、“三、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临泽县沙河镇至板桥东柳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
四、“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3、财务实力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4年-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并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五、“五、申请人需提交的文件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4年-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并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六、“六、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文件后,由招标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方可参与本项目后续招标活动。”
七、“十一、注意事项 1、未报名和未领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不得参与资格预审。2、未参加资格预审的或资格预审未通过的申请人,将不能参与本项目后续招标活动。3、合格申请人达到3家或3家以上,本项目方可进入本次招标活动的下一环节;合格申请人不足3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调整实施方案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的投标人仍不足3家,可以依法变更招标方式。”
现更正为:
一、标题“临泽县县乡公路管理站临泽县沙河镇至板桥东柳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合作伙伴(社会资本方)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公告”
二、“银龙兴(北京)咨询有限公司受临泽县县乡公路管理站的委托,对临泽县沙河镇至板桥东柳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合作伙伴(社会资本方),以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采购人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本项目合作伙伴(社会资本方),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三、“三、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临泽县沙河镇至板桥东柳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合作伙伴(社会资本方)。”
四、“四、申请人资格要求3、财务实力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4年-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本项目报名、资格预审及磋商性谈判等阶段无需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要求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装入资审文件中,开标时不用提交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五、“五、申请人需提交的文件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4年-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本项目报名、资格预审及磋商性谈判等阶段无需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要求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装入资审文件中,开标时不用提交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六、“六、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文件后,由采购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方可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七、“十一、注意事项 1、未报名和未领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不得参与资格预审。2、未参加资格预审的或资格预审未通过的申请人,将不能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3、合格申请人达到3家或3家以上,本项目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的下一环节;合格申请人不足3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调整实施方案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的申请人仍不足3家,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以上更正针对“资审公告”中所涉及到的所有内容均做更正。
其他内容不变。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临泽县县乡公路管理站
联系人:董 煜 电话:18909368827
联系人:黄晓龙 电话:13809361224
银龙兴(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