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南山小区市政配套工程BT+EPC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招标项目更正公告 (二)

作者: 发布于:2016-06-15 17:3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于2016年06月12日在茂名市政府采购网及采购代理机构网上发布的南山小区市政配套工程BT+EPC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招标项目(项目编号:0835-1601A59N1671)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现将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内容作如下更正:

原更正公告:

1)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06月07日起至2016年06月1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现场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由项目负责人到现场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谈判文件,一式一份,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有效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

    5、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注册登记单位为投标人单位);

    6、法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须为项目负责人)(交原件加盖公章,授权书必须有法人签名或盖私章。附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代表需出示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须作为本项目授权代表,到场完成本项目报名、并出席本项目开标会及谈判会议,并负责项目谈判有关事宜。

    备注:以上资料为复印件的,都必须提供原件核查,不能提供原件核查的视为无效。以上资料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符合的,才接受其报名并发售谈判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不接受其报名。本采购项目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资格的确认。响应供应商的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2) 七、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1日上午9时30分(注9时0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3) 九、开启时间:2016年06月21日上午9时30分

更正为:

4)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06月07日起至2016年06月1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现场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由项目负责人到现场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谈判文件,一式一份,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有效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

    5、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注册登记单位为投标人单位);

    6、法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须为项目负责人)(交原件加盖公章,授权书必须有法人签名或盖私章。附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代表需出示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须作为本项目授权代表,到场完成本项目报名。

    备注:以上资料为复印件的,都必须提供原件核查,不能提供原件核查的视为无效。以上资料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符合的,才接受其报名并发售谈判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不接受其报名。本采购项目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资格的确认。响应供应商的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5) 七、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2日上午9时30分(注9时0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6) 九、开启时间:2016年06月22日上午9时30分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更正公告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陈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668-2281391、2281291              电话:-

传真:0668-2990590                 传真; -

地址: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8楼      联系地址:-

邮编: 525000                            邮编: -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6 年 06 月 15 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