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关于长乐市梅文路、鹏程路路灯等设备采购项目的补充公告2
项目名称:长乐市梅文路、鹏程路路灯等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RDZB2016021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晓燕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537387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5月26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6月14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长乐市靓航路灯有限公司长乐市梅文路、鹏程路路灯等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605/t20160526_6825766.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合同包2品目号2-1 单臂LED路灯(150W/10M)技术参数第2.4条中“(13)反光器材料:3002-0高纯铝板;(14)灯罩材料:平面高强度钢化玻璃”现变更为“(13)灯具材料:灯体采用高强度铝型材外壳,表面静电喷涂处理;(14)散热器:采用超导拉伸铝材质”
(2)原招标文件中合同包2的技术评分项中“A2样品部分:(满分5分)
A2.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的规格尺寸、材质、造型外观、工艺设计等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并在0~2分之间打分。
A2.2根据样品横截面的导体是否为同心圆,排列紧密,导体的表面是否光洁、无油污、无氧化、无损伤屏蔽和绝缘的毛刺、周边无凸起或断股现象等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并在0~3分之间打分。”
现变更为“A2样品部分:(满分5分)
(1)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灯具样品的加工工艺以及投标文件中提供灯具的加工工艺流程图,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并在0~2分之间打分。
(2)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灯具的结构设计情况及灯具钢材等其他材质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并在0~2分之间打分。
(3)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灯具的外型美观性、喷涂情况等情况(要求器材表面喷涂色彩均匀、亮丽持久、能保持基本不变色等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并在0~1分之间打分。”
(3)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6月16日9:00: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西洪路528号15#楼三层305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16年6月16日9:00:00(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7月1日9:00: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西洪路528号15#楼三层305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16年7月1日9:00:00(北京时间)”
(4)原招标文件中招标代理机构“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现更改为“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
(5)原招标文件中购买招标文件、缴交投标保证金及中标服务费账户的“开户名: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现更改为“开户名: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
(6)招标文件其余部分均不变。
四、其它补充事宜:
以上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有约束力。如有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投标人收到此通知后必须加盖公章确认并将回执传真到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
请将盖章确认后传真至0591-83709606或发邮件至fzxrdzb2015@163.com。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长乐市靓航路灯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长乐市进城路长源花园
采购人联系方式:陈锦龙1595903508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西洪路528号空军房管大院15号楼三层305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晓燕 0591-83537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