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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路灯管养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14 16:1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路灯管养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868-1647ZD105F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5-82786018/82786038-809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6月01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6月14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路灯管养服务项目

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三、更正事项、内容:

关于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路灯管养服务项目的澄清及开标通知

 

各供应商:

关于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路灯管养服务项目(招标编号: 0868-1647ZD105F),现对本项目作如下修改:

1、将原招标文件第九篇评分标准和细节“三、商务部分”第2条服务场所中内容“提供土地租赁凭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存在控股或股权关联的公司提供的证明文件均有效)”修改为“提供土地租赁凭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其他证明投标人合法有效使用该服务场所的证明文件,以上需提供复印件。(存在控股或股权关联的公司提供的证明文件均有效)”。

2、将原用户需求书中“中标人必须承诺为采购方提供足够数量、固定的灯光设施维护配合人员(维护人员不少于40名,其中工程师不少于4名)”修改为“中标人必须承诺为采购方提供足够数量、固定的灯光设施维护配合人员(维护人员不少于40名,其中工程师不少于4名,所有特种工作人员均需持证上岗)”。

3、开标时间变更为:2016年 6 月 20 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变更为:2016年 6 月 20 日上午9:30—10:00(北京时间)。

5、投标保证金递交截至时间变更为:2016年 6 月 16 日下午17:00。

其余条款不变。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采购文件及原澄清内容有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5-82786018-809   传真:0755-82786028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

开标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清湖路与梅龙大道交汇处(龙华新区公安分局办公楼旁)国鸿大厦行政服务大厅4楼评标室

 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六月一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清湖路与梅龙大道交汇处(龙华新区公安分局办公楼旁)国鸿大厦行政服务大厅4楼412室

采购人联系方式:罗工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先生 0755-82786018/82786038-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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