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直部分单位办公用房维修工程答疑
作者: 发布于:2016-06-13 16:2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菏泽市直部分单位办公用房维修工程
答 疑
一、项目名称:菏泽市直部分单位办公用房维修工程
二、项目编号:HCHWJ2016-010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6月6日
四、开标时间:2016年6月17日
五、问题澄清:
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第四章 第三包 第七条:7、防水卷材要求:-10度、聚酯胎、3毫米厚的国内知名品牌产品。用火烤进行无缝粘贴,重叠部分不低于5厘米。”
答:变更为: “第四章 第三包 第七条:7、防水卷材要求:聚酯毡胎、3毫米厚的国标品牌产品。其它执行GB18242-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菏泽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菏泽市中华路2626号 地 址:菏泽市和平南路678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 0530-5613771 18505406727 联系电话:0530-5267789 18653049592
邮箱: 邮箱:sdhyhahz@163.com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