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沙河站镇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工程招标答疑文件
作者: 发布于:2016-06-13 17: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东平县沙河站镇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工程
招标答疑文件
1、本项目关于对项目经理的要求?
答: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报名截止后,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招 标 人:东平县沙河站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注:各潜在投标人在接到本答疑文件后,需在两小时内回函确认,并将回执单通过邮件(将扫描件发送至taiantongli@163.com)或者直接送达等形式告知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未回复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回 执 单
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我单位已收到贵公司关于“东平县沙河站镇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工程”招标的答疑文件1页。内容清晰、完整,无异议。我单位同意并保证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特此回执。
单位全称(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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