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香洲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核单位备选库服务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关于珠海市香洲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政府投资项目
概算审核单位备选库服务采购项目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珠海市香洲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核单位备选库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HGP2016-008FW;采购申请计划编号:P-20160427-000661)部分供应商疑问及提及问题作如下澄清、答疑及更正:
1、招标文件P8,19.1条:本项目的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7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4人组成。问:专家人数前后不一致。
答:本项目的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7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6人组成。
2、以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城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代建或投资建设的项目,概算批复为发改部门出具,请问此类项目是否属于招标文件P11要求的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
答:根据《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资金和其他财政性资金、政府融资及政府可支配的其他资金,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的建设项目。香洲区的政府投资项目参照该条例确定。其它区域的政府投资项目服从该区域的有关政策法规规定。以此来界定项目是否属于政府投资。
3、招标文件P11非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证明材料为行政主管部门的概算批复或相应第三方证明材料,请问:项目备案证(有登载项目总投资和发证时间,发证单位为发改部门)是否符合此项要求,投标时项目备案证可以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代替原件使用。
答:非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证明材料为行政主管部门的概算批复或能体现概算金额的委托方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第11页商务标评分细则中类似业绩,委托合同只有框架合同,没有单项合同,是否可以?
答:可以。
5、招标文件第11页商务标评分细则中团队实力情况,请问退休人员没有社保,可否可以提供退休证?
答:可以,但是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执业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
6、招标文件P11商务标评分细则(满分55分)“类似业绩”的“投标人2013年1月1日以来完成由非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概算编制或审核情况”,其中”非政府投资”指的是什么?国企和私企是否包含在非政府投资里面?
答: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财政预算管理资金和其他财政性资金、政府融资及政府可支配的其他资金,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的建设项目。除此之外的项目是非政府投资项目。属国企、私企自筹的资金均为非政府投资。
7、招标文件P11商务标评分细则(满分55分)“类似业绩”的“投标人2013年1月1日以来完成由非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概算编制或审核情况”,其中“第三方证明材料”的第三方具体指的是哪一方?
答:第三方证明材料修改为能体现概算金额的委托方证明材料。
8、招标文件P11商务标评分细则(满分55分)“类似业绩”中第二项“投标人2013年1月1日以来完成非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概算编制或审核情况”由于非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很多不需要编制概算,放置由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概算编制或审核业绩是否认可?
答:不认可。由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概算编制或审核业绩只纳入“类似业绩”中第一项计算。
9、社保可否为珠海分支机构社保?
答:可以。
10、招标文件封面与P51“通知函”所载“招标编号”不一致,请问以哪一处为准?
答:以封面为准(招标编号:ZHGP2016-008FW)。
11、招标文件P11“类似业绩”中提到“行政主管部门的概算批复或相应第三方证明材料”,这里的“相应第三方证明材料”具体是指什么?
答:第三方证明材料修改为能体现概算金额的委托方证明材料。
12、已退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是否可以用退休证代替社保证明?
答:可以,但是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执业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
13、招标文件P11对于工程建设项目概算业绩,证明材料为委托合同、“概算成果文件关键页(须能体现概算金额)”和行政主管部门的概算批复或相应第三方证明材料,时间及金额以概算批复为准;
更正为:对于工程建设项目概算业绩,证明材料为委托合同、“概算成果文件关键页(须能体现概算金额)”和行政主管部门的概算批复或能体现概算金额的委托方证明材料,时间及金额以概算批复或相应委托方证明材料为准;
14、招标文件第47页;3.2投标承诺函中“我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自愿参加 珠海市香洲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核单位备选库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P-20160427-000661)的投标。”
更正为:“我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自愿参加 珠海市香洲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核单位备选库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HGP2016-008FW)的投标。”
15、招标文件第51页 第四节 通知函中“我公司已完全理解 珠海市香洲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核单位备选库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P-20160427-000661)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经充分考虑决定:”
更正为:“我公司已完全理解 珠海市香洲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核单位备选库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HGP2016-008FW)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经充分考虑决定:”
16、招标文件第11页“类似业绩”第二项中,“一个概算成果文件及对应的批复为一项业绩,合同项下有多个概算成果文件及相应的概算批复的,即视为具有多个工程建设项目的业绩并予以计分”。
更正为:“一个概算成果文件及对应的批复(或能体现概算金额的委托方证明材料)为一项业绩,合同项下有多个概算成果文件及相应的概算批复(或能体现概算金额的委托方证明材料)的,即视为具有多个工程建设项目的业绩并予以计分”
上述澄清、更正,请潜在投标人查阅后传回执确认,本公告未做变更的,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有关此次招标事宜,请向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珠海市香洲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联系人:温先生联系电话:0756-2516251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伟建 联系电话:2605806、13928078840传真:2605900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22号楼三楼
3、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2602079 传真:2602075
珠海市香洲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2日
附件:招标文件点击打开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