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和税收票证印制服务项目更正及答疑
项目名称:宁波市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和税收票证印制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CBNB-20162132G(NBGSZFCG2016003)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芸
项目联系电话:0574-88090063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5月30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6月12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宁波市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和税收票证印制服务项目
原公告地址:http://ncpms.ccgp.gov.cn/GS6/BidInfo/preview2?bidId=2c8382a454eddaa60154f1798c922c8f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项目编号:CBNB-20162132G(NBGSZFCG2016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宁波市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和税收票证印制服务项目
三、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5月30日
四、更正及答疑公告日期:2016年6月12日
五、更正及答疑内容:
(一)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21页“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评分细则中:
序号 | 招标文件原为 | 现更正为 |
2 | 基本账户开户行资信(等级为AAA的得2分,等级为AA的加1分;等级为A得 0.5分) | 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资信良好证明的得2分;没有提供资信证明的,不得分。
|
5 | 2013年5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起至今票据印刷服务累计金额达500万元(含)以上的得5分;500万元(不含)-300万元(含)得3分;300万元(不含)-100万元(含)得2分;100万元(不含)-30万元(含)得1分;30万元(不含)以下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票据印刷服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 5.1、2013年5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起至今票据印刷服务累计金额达500万元(含)以上的得5分;500万元(不含)-300万元(含)得3分;300万元(不含)-100万元(含)得2分;100万元(不含)-30万元(含)得1分;30万元(不含)以下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票据印刷服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2提供2013年5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起至今,单个合同金额30万元(含)以上的票据印刷服务合同,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3分。
备注:投标人应提供相关的合同复印件(填写业绩一览表说明合同项目、合同金额等信息),若合同复印件中未能显示合同总额的,则应同时提供与执行合同相应的发票复印件。 |
2、原定投标保证金提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1日16:00(北京时间)”,现更改为“2016年6月24日16:00(北京时间)”。
3、原定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6年6月22日9:30(北京时间)”, 现更改为“2016年6月27日14:30(北京时间)”。
(二)、答疑内容
1、关于招标文件第59页中 “序号1:通用平推式机打发票”的有关内容
1.1发票样本中脚注部分的印制,本次投标用的发票样本的左侧脚注部分,全部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式样印制,不需改动,不需另印对应的号码段。
1.2、通用平推式机打发票样票印制中,右边款的联次名印制为:第一联发票联(购货单位付款凭
证),第二联记账联,第三联为存根联。
1.3、通用平推式机打发票样票印制中,第二联和第三联的发票代码的数字颜色跟字版的颜色一致,发票号码的数字颜色不作要求。
2、关于招标文件第60页中“序号2:通用手工发票”的有关内容
2.1、通用手工发票样票的印制联次顺序按招标文件说明要求印制。
2.2、通用手工发票样票的印制按照发票样本中脚注部分的印制。本次投标用的发票样本的左侧脚注部分,全部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式样印制,不需改动,不需另印对应的号码段。
2.3、通用手工发票样票的印制中,发票联和记账联需要轧易撕线;第二联和第三联的发票代码的数字颜色跟字版的颜色一致,发票号码的数字颜色不作要求;易撕线上的虚线印制也不作要求。
七、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宁波市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 系 人:方芸 吕勇
联系电话:0574-88090063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采购人地址:宁波市江东区百丈路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574-8773215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方芸 0574-88090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