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福建省烟草公司泉州市公司2016-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服务采购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12 11:2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福建省烟草公司泉州市公司2016-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GWCG2016-509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288971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5月27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6月12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福建省烟草公司泉州市公司2016-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服务采购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605/t20160527_6832560.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拟投标供应商:

采购人通知,我司现需对GWCG2016-509福建省烟草公司泉州市公司2016-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内容做如下更改:

1、招标文件第9页“合同签订及履约保证金”要求增加如下内容:“5.4中标人应保证在服务期内的每一年度,都在泉州地区已备案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里,符合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资格,并向采购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中标人未按要求进行备案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招标文件第14页第3.1.5条修改为:“投标人必须是在泉州市国家税务局公布的“2016年泉州地区已备案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公告”里,且为A级或以上资格。”。

3、招标文件第18页第15.7条修改为:“泉州市国家税务局公布的2016年泉州地区已备案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公告。”。

4、招标文件第29页“合同主要条款乙方的义务及责任”增加如下内容:“(七)乙方应保证在服务期内的每一年度,都在泉州地区已备案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里,符合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资格,并向甲方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乙方未按要求进行备案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本项目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顺延至2016627下午17:00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顺延至2016628上午9:30(北京时间)。

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特此报告。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福建省烟草公司泉州市公司

采购人地址:泉州市温陵南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联系人:小陈 ,电话:0595-2228897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马可波罗豪园C幢30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先生 0595-22193717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