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区新乌江镇一事一议道路建设工程补充通知及答疑公告
颍东区新乌江镇一事一议道路建设工程(补充通知及答疑公告)
各投标人:
颍东区新乌江镇一事一议道路建设工程(招标编号:YDCG-G2015051)补充通知及答疑内容如下:
一、问:招标文件第6页控制价总投资约287.82万元是三个标段总控制价吗?
答:一标段控制价为99.82万元;二标段控制价为90.79万元;三标段控制价为97.21万元。
二、我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行无法办理汇票业务,可以以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吗?
答: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办理银行汇票,其他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三、问:招标文件第10页14.3投标报价计价方法采用工程量清单结合现行市场价格,由投标人根据自身企业综合能力自行报价。工程量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计算工程量,自报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费用);措施费由投标人自报。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价中。开标后提出的工程量有错项、漏项、工程量偏差一律无效。
14.4投标报价参照的定额2008年《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B
答:投标报价参考定额为2000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及2003年《安徽省建设工程补充定额估价表》和2000年《安徽省市政工程费用定额》,投标人依据施工做法结合企业自身综合能力自主报投标总价。
四、问、招标文件第6页第6条路面结构:
答:本条修改为1.2工程做法为:
五、问:招标文件第16页33页合同价款的调整:综合单价和总价一次性包死不做调整,是否需要分析综合单价?
答:应为总价一次包死。中标合同价除设计变更及工程量调整外不得调整。
六、问:招标文件第16页第32.2条合同价款的确定:中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95%时,中标价为招标控制价的95%;中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95%时,中标价为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与招标文件第29页第五项中标价的确定: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中标价。中标价的确定与合同价的确定矛盾,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与控制价的95%相比时,低者为中标合同价。
七、招标文件第16页34.1条工程款支付方式:1、付款方式:工程开工,在机械、材料、人员进场后,甲方向乙方预付20%工程款;基础完成,在水泥路混凝土板打板完成50%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40%的工程款。2、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区政府审计清算后,甲方支付达到工程清算总价款的95%,余款5%待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支付。3、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施工方应及时维修,若违约则发包方可以扣除5%余款。
修改为:1、付款方式:工程开工,在机械、材料、人员进场后,付合同价款的20%;基础完成,在水泥路混凝土板打板完成50%后,付至合同价款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决算审计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5%,余款5%待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施工方应及时维修,若违约则发包方可以扣除5%余款。
八、招标文件第28页第三章、招标评标办法
增加评标顺序:评标工作按标段顺序进行评标。如第一标段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则第二标段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确定每标段中标候选人。
九、招标文件第28页详细评审:投标人的综合单价报价高于招标人综合单价控制价的视为废标,不再参与评标。其余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入围投标人的报价参与评标。评分由评标委员会对照各项指标对入围投标人进行打分。相对数保留1位小数,绝对数保留2位小数。
修改为: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招标人的控制价视为废标,不再参与评标。其余有效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入围投标人的报价参与评标。评分由评标委员会对照各项指标对入围投标人进行打分。相对数保留1位小数,绝对数保留2位小数。
特此公告
颍东区新乌江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