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环境保护局G20峰会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调查项目拟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宁波市环境保护局G20峰会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调查项目拟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
公告次数:2 | |||||||||||||||||||||
发布日期:2016-06-08 | |||||||||||||||||||||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宁波市环境保护局 采购项目名称:G20峰会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调查项目(采购编号:ZJ-NB16272-D) 采购内容: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调查 二、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 本项目主要对大气污染源进行调查,并建立详细的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本次调查工作涵盖电厂、工业锅炉、炉窑、化工等12个行业的工业污染源以及包含移动源、生活源、储运源、扬尘源、废弃物处理源、农业源等非工业污染源,总计8大类、29子类。调查的污染物包括细颗粒物(PM2.5)、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10种污染物。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主要对大气污染源做到及时性、科学性、真实性、全面性的调查,并建立详细的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本次调查工作要求在约30个工作日内完成涵盖电厂、工业锅炉、炉窑、化工等12个行业的工业污染源以及包含移动源、生活源、储运源、扬尘源、废弃物处理源、农业源等非工业污染源,总计8大类、29子类。调查的污染物包括细颗粒物(PM2.5)、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10种污染物,调查工作对承接单位的专业组织能力及技术人员的专业性要求非常高。 宁波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作为市域环保科研骨干队伍和中坚力量,承担了宁波市“十二五”大气和水污染减排核查课题、宁波市VOCs调查工作、宁波市大气污染成因分析、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绩效评估以及宁波市重点行业重大项目的环保咨询等工作,掌握我市大气污染源的排放特性和排放经验数据,是一家具有专业涵盖面广、技术力量雄厚、大气污染研究经验丰富的服务供应商。 因此,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开展及调查服务的质量,拟对《G20峰会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调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拟由宁波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承担。 四、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宁波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益民街48弄58号 六、公示期限: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16年6月08日至2016年6月16日)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宁波市财政税务局。 七、本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市环境保护局 地点:宁波市柳汀街545号 联系人:林斌 联系电话:0574-87119943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地点: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和大酒店20楼 联系人:万修文、缑子末 联系电话:0574-87179083 传真:0574-87179089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宁波市财政税务局 地点:宁波市中山西路19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74-871883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