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福临大厦室内装修工程家具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6-G1-0534-XYGC)采购文件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福临大厦室内装修工程家具采购
项目编号:GXZC2016-G1-0534-XYGC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5782260转611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5月19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6月08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福临大厦室内装修工程家具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605/t20160519_6799693.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1.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的商务要求“五、其他要求”现更改为“七、其他要求”;
2.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的商务要求增加:“★八、投标时必需提供投标主要产品(包括床、沙发、餐桌、茶几)和主要原材料(包括:实木板、油漆)2015年至今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抽样)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时提供原件供评标时核查),否则投标无效”;
3.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的商务要求付款方式原为“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交货验收合格后付至货款总额的100%。货物验收合格并交付正常使用后,本项目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金,项目验收合格满1年后的2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清质量保金”现更改为“本项目无预付款,交货验收合格后付至货款总额的100%。货物验收合格并交付正常使用后,本项目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满1年后的2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清质量保证金”;
4.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的商务要求交货时间原为“收到预付款后30日内完成制作,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0日内完成安装。”现更改为“收到采购人制作通知后30日内完成制作,接到采购人安装通知后10日内完成安装”;
5.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信誉业绩分(1)原为“2012年以来,投标人有同类业绩(必须能清晰反映所销售的货物名称、类别,单项合同金额≥100万),每个合同得1分,满分4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现更改为“2012年以来,投标人有同类业绩(必须能清晰反映所销售的货物名称、类别,单项合同金额≥100万),每个合同得0.5分,满分2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6.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信誉业绩分增加:“(6)2015年以来,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有市级及以上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厂区环境监测报告的得2分;[提供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7.更正理由:应采购人来函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由于部分招标文件更正需延期,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16年6月24日10时00分止。
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涉及以上更改内容的作相应更改,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四、其它补充事宜:
无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南宁市东葛路13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陈科长0771-570101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771-5782260转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