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XLCG-2016-13“福建省龙岩市第二中学校服”项目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1)-XLCG-2016-13
作者: 发布于:2016-06-08 11:1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由本司发出的编号为XLCG-2016-13招标文件有关内容修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8
1、第(7)条修改为:投标人至开标之日前三个月(2016年3月、4月、5月)任一个月的银行缴税凭证或征收机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无需纳税的投标人则提供纳税申报表或征收机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第(8)条修改为:投标人至开标之日前三个月(2016年3月、4月、5月)任一个月的缴交社会保障资金的银行缴交凭证或征收机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招标文件中其它与以上两条条款对应的规定按此修改。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9.6商务分“1、注册资金”、“2、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起)服装业绩”的评分标准修改如下:
1、注册资金 | 2 | 注册资金低于100万元不得分,等于100万元得1分,100万以上每增加满50万元加0.5分,以2分为限。须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否则不得分。(注册资金为外币的,以开标当日人民币外汇牌价中间价折算)。 |
3、近三年( | 3 | 投标人年销售服装在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的,每一年销售额在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的得1分,以3分为限。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销售发票复印件,否则不予累计得分。 |
三、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修改为:2016年6月22日 正常上班时间
四、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修改:2016年6月23日上午8: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修改为:
五、开标时间修改为:2016年6月23日上午9:00;
六、投标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16年6月23日下午17:00前。
特此通知。
龙岩市新罗区物资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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