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关于恒温恒湿实验室系统项目补充公告
项目名称:恒温恒湿实验室系统
项目编号:KSJS2016-G-009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季燕婷
项目联系电话:0512-57568160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5月13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6月08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恒温恒湿实验室系统项目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605/t20160513_6776156.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昆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关于恒温恒湿实验室系统项目补充公告
(KSJS2016-G-009号)
昆山市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受昆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的委托,为其拟采购的恒温恒湿实验室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原有招标文件做出有关补充说明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中资格投标人资质要求:“4.4、机电安装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智能化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
现改为:“4.4、机电安装工程资质、建筑智能化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资质。”
二、原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中资格投标人资质要求:“4.6、近五年有质监、食药监国家检测机构系统类似业绩(温度控制精度≤±1℃,湿度控制精度≤±5RH的恒温恒湿实验室)须同时提供合同及省级或以上法定第三方计量检验机构出具的项目检测报告 ;”
现改为:“4.6、近五年(2010-2015年)有完成过恒温恒湿项目的成功经验,须提供计量检验机构出具的项目检测报告;”
三、原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方法、评分标准中三、技术与质量及其它(70分)现改为:“三、技术与质量及其它(70分)
1. 技术响应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文件完全响应的,得8.0分,存在负偏离的,每项扣1分,负偏离超过3项的本评分项不得分。存在正偏离的,每项加0.5分,最多加2分. 最高10分
2. 深化设计图纸 最高15分
投标人根据实验室使用需求,制作详细的整体设计方案和设计图纸。
2.1 设计依据、国家标准引用正确,依据各实验室建设规范及要求,采用合理的措施处理。评委在1-3分内评定。
2.2 负荷计算书详细、合理,负荷计算准确。评委在1-3分内评定。
2.3深化设计图纸是否齐全详尽,完整准确反映实验室建设要求。评委在1-3分内评定。
2.4 深化设计图纸是否科学、合理、先进,各系统配置、功能是否符合各实验室技术参数要求。评委在1-3分内评定。
2.5高精度实验室自动控制图纸深化,方案合理科学、可行。评委在1-3分内评定。
3. 设备参数比较 最高12分
3.1对设备的品牌信誉、性能指标、能耗比较、可靠性、耐用性等方面进行比较;
3.1.1品牌信誉 1分
3.1.2性能指标 4分
3.1.3能耗比较 2分
3.1.4可靠性、耐用性 2分
3.2对加湿器、传感器、控制器等关键部位的性能、精度 等方面进行比较;
3.2.1 加湿器的性能、精度 1分
3.2.2传感器的性能、精度 1分
3.2.3 控制器的性能、精度 1分
4. 系统性能比较 最高12分
4.1设计比较合理的空调系统,对系统的稳定性、节能措施进行描述,需提供详细的处理措施、设计依据及图纸。
4.1.1系统的稳定性 3分
4.1.2 节能措施 3分
4.2对系统的软件功能进行描述,并提供设计的软件界面。评委在3-6分内评定。
4.2.1显示记录每个恒温恒湿实验室每天的温度、湿度变化曲线,直观反映被测对象的温度、湿度波动曲线 2分
4.2.2.具有温度、湿度上下限报警功能,能设定曲线颜色、刻度、规格等实验参数 3分
4.2.3工作站稳定可靠 1分
5.安装施工组织设计比较
安装施工质量保证方法及施工措施分析全面、到位、合理,保障措施详细,实施计划可行。评委在3-6分内评定。 最高6分
6. 售后能力比较
有详细、合理可行的售后服务方案,培训及技术指导方案完全满足采购要求的得1分,优于采购要求的,评委在1-2分内酌情加分。 最高3分
7. 室内空气质量
投标人提供已完成的恒温恒湿项目的空气质量达标检测报告的每一个得0.5分,满分1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最高1分
8. 技术先进性
投标人或设备生产商获得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厅(部)有关于恒温恒湿系统的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的得2分。 最高2分
9. 投标人和生产商同时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0分(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最高2分
10.投标人财务状况比较。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近2年(2014、2015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验报告,评委根据投标单位财务状况的比较,在0-1分内评定。 最高1分
1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用情况,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得1.0分,无不得分。(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最高1分
12. 201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实施的类似本项目实验室的恒温恒湿业绩 ,专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的每个得2.5分;专项合同金额≥ 500万元的每个得1.5分;专项合同金额< 500万元的每个得0.5分,评委仅对投标单位提供的二份最高业绩打分及计分,其余不作打分及计分。 最高5分
注:投标人提供的合同须是类似本项目实验室的恒温恒湿系统专项合同,同时提供计量检验机构出具的项目检测报告(合同原件、检测报告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
四、取消基本工程量清单中的恒温恒湿实验室装饰部分,恒温恒湿实验室装饰部分由各投标单位根据招标要求自行设计、自行配置清单、自行按投标单位配置的清单报价。
五、取消招标文件中“箱体结构:结构框架由2mm厚铝质型材和3D玻璃纤维加强塑料的角撑接合而成。箱体变形应<4mm/m。”该项要求。投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设计。
六、招标文件中“4.1.4机组采用氯丁橡胶和PVC双层密封结构,机组漏风率<0.5%。”,投标单位可以在满足机组漏风率<0.5%基本要求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计。
七、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延长至:2016年06月13日16:00(北京时间)前。
八、原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中“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网上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07日09:30时(北京时间);
2、开始接收(纸质标书)时间: 2016年06月08日09:00-09:30(北京时间)
3、接收截止(纸质标书)时间: 2016年06月08日09:30 (北京时间)
4、接收地点:昆山市黄河南路218号(昆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一楼)
5、接收人:昆山市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八、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6年06月08日09:30 (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昆山市黄河南路218号(昆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一楼)”
现改为:“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网上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1日09:30时(北京时间);
2、开始接收(纸质标书)时间: 2016年07月12日13:00-13:30(北京时间)
3、接收截止(纸质标书)时间: 2016年07月12日13:30 (北京时间)
4、接收地点:昆山市黄河南路218号(昆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一楼)
5、接收人:昆山市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八、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2日13:30 (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昆山市黄河南路218号(昆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一楼)”
以上补充通知与先前补充公告及原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并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特此通知,谢谢合作!本通知为KSJS2016-G-009标书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采购单位:昆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联系人:汤振华 联系电话: 18906262277
招标代理人(机构):昆山市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前进东路707号华鼎大厦4F
电话:0512-57568160 Fax:0512-57579720
邮政编码:215300
联系人:季燕婷、莫春华
昆山市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016-06-08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昆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采购人地址:昆山市昆北路4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汤振华 1890626227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昆山市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昆山市前进东路707号华鼎大厦4F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培良 0512-57568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