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新材料(国际)创新中心临时展示中心物业服务项目的重发公告
宁波市新材料(国际)创新中心临时展示中心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重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宁波科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现就宁波市新材料(国际)创新中心临时展示中心物业服务项目的所需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和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科信建代字[2016] 10087号
交易登记号:16CG020033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服务内容及期限
品目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 | 宁波市新材料(国际)创新中心临时展示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 详见第四章招标内容与需求。 |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年终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物业管理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
3、外地企业须在开标前完成进甬备案手续。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6月7日至2016年6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63号窗口(高新区广贤路997号);
窗口联系人:房晶; 联系电话:0574-87914626
3、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在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北二楼215开标室);逾期送到的投标文件或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16年6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北二楼215开标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元。
2、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
3、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6月2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完成递交。
4、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户 名: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386010100100953384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波分行
5、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2、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交易登记号(16CG020033),未注明交易登记号或填写错误的,其投标保证金有可能无效。
6、联系电话:0574-87913521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电话:0574-89073115
代理机构名称:宁波科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A座10楼
联系人:毛军华 电话:0574-89076310 传真:0574-87360896
十一、其他事项
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按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征集“宁波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的公告》的要求完成在“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的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