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人民政府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标识、牌匾等项目(项目编号:PC2016GK009)补充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06 17: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投标人:
我中心于2016年06月03日发布的“普宁市人民政府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标识、牌匾等项目(项目编号:PC2016GK009)”的招标公告中做如下补充及更正。
一、原公告中第六项 报名注意事项中为:
1.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
1)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企业营业执照;
3) 税务登记证;
4) 组织机构代码证;
5)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现补充为:
1.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
1)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企业营业执照;
3) 税务登记证;
4) 组织机构代码证;
5)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6)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二、原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
本中心自2016年06月06日起至2016年06月13日16时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接受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报名资料由集中采购机构人员会同采购人代表现场进行资格核查,只有通过核查合格的企业,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50元,招标文件应在核查合格时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现将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延期至2016年06月14日16时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特此公告。
普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2016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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