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空调”项目答疑的回复
作者: 发布于:2016-06-06 16:3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受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的委托,魏都区政府采购中心就“空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单位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我中心根据采购人与专家的论证意见,将处理结果公示如下。
一、质疑函主要内容
1、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把以格力、海尔为代表的空调品牌直接排除在外,指定性、倾向性、排他性明显。
2、建议技术参数改为以下所述:
序号 | 设备 | 技术参数 |
1 | 空调 | 制热额定功率:1430W |
2 | 空调 | 额定制冷量:12000W 制冷额定功率:4310W 制热额定功率:4700W |
二、回复
1、该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并不针对特定空调品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空调品牌,至少有三家以上,且优于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
2、贵单位要求更改后的参数,不是采购人所要求的技术参数,不能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
三、发布媒体
此公示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魏都区人民政府网》同时发布。
四、联系事项
采购人:魏都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0374-3399056
单位地址:许昌市延安路39号
集中采购机构:魏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374-3325658
单位地址:许昌市天宝路666号557室
许昌市魏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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