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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密集书架和密集报架采购GXZC2016-G1-0750-YLZB采购文件更正公告(三)

作者: 发布于:2016-06-06 19: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密集书架和密集报架采购

项目编号:GXZC2016-G1-0750-YLZB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芳芳、吕雯

项目联系电话:0773-2887388、2887399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5月04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6月06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密集书架和密集报架采购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605/t20160504_6739342.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密集书架和密集报架 。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6-G1-0750-YLZB。

三、采购人名称: 广西师范大学。

    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0773-584646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3楼 ;项目联系人: 刘芳芳、吕雯;联系电话: 0773-2887388、2887399。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5月4日;

六、更正日期:2016年6月6日;

七、现对采购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一)原招标文件第39页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全部内容废止,该内容相应更正为: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标原则

(一)评委构成:本招标采购项目的评委分别由依法组成的评审专家、采购单位代表共五人以上单数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依据:评委将以招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参数、样品性能、品牌、信誉、业绩、售后服务、政策功能等八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三)根据财库〔2012〕69号文规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公正、客观、审慎地组织和参与评审工作。

 

二、评标方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适用于A分标

1.价格分…………………………………………………………………………………………50分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

①投标单位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以投标文件提供工商注册地的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且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对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6%);

②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供应商须于《联合投标协议书》中明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及所占比例,该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所报金额对应一致),联合体投标报价给予2%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2%);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报价。

(2)投标产品提供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认定为监狱企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以进入评标的最低的评标报价为50分,

(4)某投标人价格分 =[投标人最低评标报价(金额)/某投标人评标报价(金额)]×50分

 2.技术参数分……………………………………………………………………………………4分

评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进入详评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正负偏离情况进行评定【包括投标人相应提供的货物合法来源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材质用料原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材质证明材料、货物样品的地市级以上专业机构的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等】,集体讨论确定并填写 “投标人技术参数正负偏离情况表”,并按如下计分方式确定得分:

(1)基本分                                                           满分2分

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且非▲号技术参数未出现负偏离的得2分;如非“▲”的技术参数发生实质性负偏离的,每有一项扣减1分,最多扣2分。

(2)正偏离加分                                                       满分2分    

技术参数有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标委员会审核确定的,每优于一项加0.5分,最多加2分。

3.样品性能分……………………………………………………………………………………18分

评委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进入详评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及小样(材质、外观、结构、工艺、质量、油漆、喷塑、logo丝印效果)设计、安装等方面的情况,集体讨论形成书面材料并记录各投标人样品性能,确定“一档、二档、三档”各所属档次;评委依照各投标人样品性能等级评定情况在确定档次内独立打分;各投标人等级评定说明内容无明显差异的,评委不得歧视投标人实行差别打分。

一档档次:1~6分,最低得分不少于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6分;

二档档次:7~12分,最低得分不少于7分,最高得分不超过12分;

三档档次:13~18分,最低得分不少于13分,最高得分不超过18分。

4.品牌分   …………………………………………………………………………………3分

评委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进入详评各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的知名度、国内市场占有率及产品信誉,集体讨论形成书面材料并记录各投标人品牌,确定“一档、二档”各所属档次;评委依照各投标人品牌等级评定情况在确定档次给出相应分值。

一档档次:知名度、国内市场占有率、产品信誉一般,为一般品牌的得1.5分。

二档档次:知名度及国内市场占有率高、产品信誉好,为知名品牌的得3分。

5.信誉分   ………………………………………………………………………………………10分

(1)投标人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系统标准认证或ISO14001国际环境管理系统标准认证或ISO14025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无毒害认证)或SA8000社会道德责任标准认证且有效的(以上认证须同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视评审需要核查原件)每有一项加1分,满分4分。            满分4分

(2)投标人所投产品获得CEC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中国十环认证证书)或CQTA品质验证证书或CQC中国环保产品认证或CTC中国建材认证(产品健康认证证书)且必须载明有密集架项目的(以上证书须同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视评审需要核查原件)每有一项加1分,满分4分。   满分4分

(3)投标人自2012年以来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工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或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质量信用AAA级》(以上证书须同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视评审需要核查原件),每有一项加1分,满分2分。                                              满分2分

6.业绩分   ……………………………………………………………………………………4分

投标人2012年以来同类项目销售业绩且无不良记录[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销售合同复印件为准(能清晰反映所销售的货物名称、种类,否则将不予评审;同一个编号的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分标中标的只算一次)]的,且每个项目销售金额≥所投分标采购预算的得1分,没有销售业绩的不得分,满分4分。

7.售后服务分   ………………………………………………………………………………9分

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从到达故障现场时间、故障出现解决方案,定期维护 (注明时间)、免费技术培训方案、免费保修期外维修方案、本地化售后服务措施(投标单位售后服务机构所在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和2015年1-10月份税收缴款书等纳税凭据扫描件以及在当地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投标单位服务能力获得国家标准《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GB/T27922-2011)星级认证,服务人员具有《售后服务高级管理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西设有密集架等钢制家具展示中心、其他配品配件优惠措施,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有效的供货证明书和售后服务保证原件等方面,评委集体讨论形成书面材料并记录各投标人售后服务主要条款,确定“一档、二档、三档”各所属档次;评委依照各投标人售后服务等级评定情况在确定档次内独立打分;各投标人等级评定说明内容无明显差异的,评委不得歧视投标人实行差别打分。         

一档档次:1~3分,最低得分不少于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3分;

二档档次:4~6分,最低得分不少于4分,最高得分不超过6分;

三档档次:7~9分,最低得分不少于7分,最高得分不超过9分。

8.政策功能分(节能、环保产品等)………………………………………………………2分

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现行《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清单》目录内优先采购的产品,根据其所占项目比例得0.1-0.5分(提供有效证明复印件);属于财政部现行《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清单》目录内优先采购的产品,根据其所占项目比例得0.1-0.5分(提供有效证明复印件);认定为使用广西工业产品80%以上的得1分;非节能、环保、区内产品的不得分。

备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号)的规定,“广西工业产品”是指广西境内生产的工业产品,具体以生产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为准。“使用广西工业产品80%以上”是指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或招标项目时供货范围中采用广西工业产品的金额占本次招标总金额的80%以上(含80%)。

 9. 综合得分= 1 + 2 + 3 + 4 + 5 + 6+ 7 + 8。

 

适用于B分标:

1.价格分………………………………………………………………………………………………50分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

①对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以投标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6%);

②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含30%)的(投标人须于《联合投标协议书》中明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及所占比例,该金额应与投标报价表所报金额对应一致),联合体投标价给予2%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2%);

③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报价。

注: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以进入评标的最低的评标报价为50分。

最低投标人评标报价金额        

(4)投标人价格分 =                                      ×50分

                           投标人评标报价金额

2. 技术参数分……………………………………………………………………………………9分

评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进入详评的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响应偏离情况进行评定,集体讨论确定并填写 “投标人技术参数正负偏离情况表”,并按如下计分方式确定得分:

(1)基本分                                                           满分4分

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且非▲号技术参数未出现实质性负偏离的得4分;如非“ ▲”的技术参数发生实质性负偏离的,每有一项扣减1分,最多扣4分。

(2)▲号项正偏离加分                                                 满分5分    

▲号技术参数有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标委员会审核确定的,每优于一项加1分,最多加5分。

3.样品性能分……………………………………………………………………………………12分

评委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进入详评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材质、外观、结构、工艺、质量、油漆)设计、安装等方面的情况,集体讨论形成书面材料并记录各投标人样品性能,确定“一档、二档、三楼”各所属档次;评委依照各投标人样品性能等级评定情况在确定档次内独立打分;各投标人等级评定说明内容无明显差异的,评委不得歧视投标人实行差别打分。

一档档次:1~4分,最低得分不少于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4分;

二档档次:5~8分,最低得分不少于5分,最高得分不超过8分;

三档档次:9~12分,最低得分不少于9分,最高得分不超过12分。

4.财务状况分…………………………………………………………………………………………2分

以投标人2013年度通过中介审计的有效财务审计报告进行评价,财务状况良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5.信誉分………………………………………………………………………………………………8分

(1)品牌分                                                                  3分

评委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进入详评的各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的知名度、国内市场占有率及产品信誉等方面集体讨论形成书面材料并记录各投标人品牌,确定“一档、二档”各所属档次;评委依照各投标人品牌等级评定情况在确定档次给出相应分值。

一档档次:知名度、国内市场占有率、产品信誉一般,为一般品牌的得1.5分;

二档档次:知名度及国内市场占有率高、产品信誉好,为知名品牌的得3分。

(2)投标人通过ISO9000系列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有效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得1分。 1分

(2)投标人通过FSC森林认证且有效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得1分。                    1分           

(3)信誉奖分:投标人2013年以来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或纳税先进企业或诚信单位等企业信誉相关的奖项(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每有一项加1分。                满分3分

6.业绩分   ……………………………………………………………………………………………4分

投标人2012年以来同类项目销售业绩且无不良记录[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销售合同复印件为准(能清晰反映所销售的货物名称、种类,否则将不予评审;同一个编号的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分标中标的只算一次)]的,且每个项目销售金额≥所投分标采购预算的得1分,没有销售业绩的不得分,满分4分。

7.售后服务分   ……………………………………………………………………………………11分

(1)服务承诺方案分: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投标人服务承诺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从免费保修期、到达故障现场时间、故障出现解决方案,定期维护 (注明时间)、免费技术培训方案、免费保修期外维修方案、本地化售后服务措施、其它优惠方案等方面情况,集体讨论形成书面材料并记录各投标人服务承诺主要条款,确定“一档、二档、三档”各所属档次;评委依照各投标人服务承诺等级评定情况在确定档次内独立打分;各投标人等级评定说明内容无明显差异的,评委不得歧视投标人实行差别打分。         

一档档次:1~3分,最低得分不少于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3分;

二档档次:4~6分,最低得分不少于4分,最高得分不超过6分;

三档档次:7~9分,最低得分不少于7分,最高得分不超过9分。

(2)承诺更长保修期                                                      

在满足招标文件免费保修期要求基础上,承诺免费保修期每延长一年增加1分(以产品生产厂家承诺为准;须所有项号的货物均延长的情况下方予以加分)                               满分2分

8.政策功能分(节能、环保、区内产品等)………………………………………………………4分

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现行《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清单》目录内优先采购的产品,根据其所占分标比例得0.1-0.5分(提供有效证明复印件);属于财政部现行《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清单》目录内优先采购的产品,根据其所占分标比例得0.1-0.5分(提供有效证明复印件);认定为使用广西工业产品80%以上的得3分;非节能、环保、区内产品的不得分。

备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78号)的规定,“广西工业产品”是指广西境内生产的工业产品,具体以生产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为准。“使用广西工业产品80%以上”是指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或招标项目时供货范围中采用广西工业产品的金额占本次招标总金额的80%以上(含80%)。

9.综合得分= 1 + 2 + 3 + 4 + 5 + 6 + 7 + 8。

 

三、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原则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评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评标报价相同的,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仍相同的,按技术参数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确定评审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定第二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其余以此类推。

 

四、其他

1.评标委员会应按招标文件公布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不得擅自更改招标文件的评标方法和标准。

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任何人不得对某个投标供应商发表任何倾向性意见,不得向其他专家评委明示或者暗示自己的评审意见。

3.采购代理机构或现场监督人员发现评标委员会有明显的违规倾向或歧视现象,或不按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或其他不正常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和纠正。如制止无效,应及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章规作出处理。

 

(二)更正理由:应采购人来函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三)由于部分招标文件更正需延期,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16年6月23日上午9时整止;A、B分标样品递交及安装时间延期至2016年6月20日-2016年6月22日,上午8时00分~下午18时00分(逾期递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样品递交及安装截止时间延期至2016年6月22日下午18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延期至2016年6月23日上午8时至9时止。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6月6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西师范大学

采购人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老师 0773-584646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3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芳芳、吕雯 0773-2887388、2887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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