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漓江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桂林漓江沿岸慢行步道改造项目(招标备案编号:2016-SG-014)补充文件(01号)
项目名称:桂林漓江沿岸慢行步道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2016-SG-014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工
项目联系电话:15277337799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4月22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6月03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桂林市漓江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桂林漓江沿岸慢行步道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ncpms.ccgp.gov.cn/GS6/BidInfo/preview2?bidId=2c8382a45439966201543ccfb0df11bc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投标单位: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改为为2016年6月20日9时00分。
2、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14年版)》(营改增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标文件范本(2015年版)》(营改增版)的通知(桂建管【2016】27号)规定,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补充及修改: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位置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具体补充及修改内容 |
1 | P15页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6款 | “原招标文件无此条款,为增加内容” | 本工程增值税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法 |
2 | P80页 第三章的评标办法附表D-13中标通知书 | 略 | 修改见本文件附表1 |
3 | P137页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专用合同条款第1.5条 | (11)其他合同文件。 | (1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及《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854~50862-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修订本)。 (12)其他合同文件。 |
4 | P153页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专用合同条款第12.3.1条计量原则 |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 | 修改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修订本) |
9 | P177页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编制工程量清单的参考说明1.6 | 1.6 工程量清单另册发放 | 1.6工程量清单另册发放。一般计税法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表格按《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附件“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工程计价表”要求提供;具体包括: 1.1 招标工程量清单(封-1) 1.2招标工程量清单(扉-1) 1.3 总说明(表-01) 1.4 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2) 1.5 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3) 1.6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4) 1.7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08) 1.8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1) 1.9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12) 1.10 暂列金额明细表(表12-1) 1.11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12-5) 1.12 规费、增值税计价表(表-15) 1.13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表-22) |
| P177页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编制工程量清单的参考说明1.7 | “原招标文件无此条款,为增加内容” | 1.7 暂列金额明细: 1.7.1 绿化工程(营改增):智慧旅游终端、小卖亭、医疗救护点、移动公共厕所、成品安全护栏、成品圆形灯、垃圾桶、栈道栏杆、成品石座椅、滨江路驳岸取水口3D彩绘:1,700,000.00元。 1.7.2 园路园桥工程(营改增): (1)材料搬运,由于材料无法运输到施工现场,需二次搬运:200,000.00元; (2)场地清理:50,000.00元; (3)翻修阶梯:199,380.00元。 1.7.3 市政综合工程(营改增):场地清理费:30,000.00元 1.7.4 市政综合工程(营改增):原状树木的砍伐或迁移:250,000.00元; 1.7.5 市政综合工程(营改增):不可预见费用:100,000.00元。 |
10 | P177页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计算说明第(1)款 | (1)计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无信息价时按市场价格询价确定。 | (1)计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广西实施细则(修订本)、《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13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应费用定额、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费用定额》、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拆除工程消耗量及费用定额》、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费用定额》、利润调整按(桂建标 [2008]5号)文《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的通知》(费率取中值)、管理费调整按(桂建标 [2011]21号)文《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管理费费率的通知》(费率取中值)、有关规定及有关配套费率、机械台班费用调整规定、人工费调整按(桂建标[2013]3号)文《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及现行配套的有关文件规定、材料价按《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桂林市)2016年第4期、《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绿化苗木参考价格(营改增版)》以及现行的有关文件以及当地市场材料价格、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纸和补充资料,无信息价时按市场价格询价确定。 |
11 | P178页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3.投标报价计算说明 | 3.6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4-50862)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规定执行,作为不竞争费用单列。 | 3.6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4-50862)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本)规定执行,作为不竞争费用单列。 |
12 | P178页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3.投标报价计算说明 | 3.8规费和税金应按规定确定。 | 3.8规费和增值税应按规定确定,作为不可竞争费用 |
13 | P178页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3.投标报价计算说明 | 3.10 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 3.10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增值税的合计金额一致。 |
14 | P178页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3.投标报价计算说明第3.11款 | 以下材料和设备:合同实施期间主要材料水泥、砂、碎石、砖、钢筋、商品砼、管材、石材等以《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6年第3期发布信息价格为基准价格。 | 以下材料和设备:合同实施期间主要材料水泥、砂、碎石、商品砼、管材、石材等以《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6年第4期发布信息价格为基准价格。 |
| P199页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商务标部分的(一)《投标函》
| 略 | 修改见本文件附表2 |
15 | P202页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商务标部分《投标报价汇总表》 | 略 | 修改见本文件附表3 |
16 | P203页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商务标部分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2、表格:可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提供。 | 2、 一般计税法建设工程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表格按《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附件“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工程计价表”要求提供。 |
中标通知书格式修改见本文件附表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修改见本文件附表2,投标报价汇总表修改见本文件附表3
招标单位:桂林漓江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桂林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黎明勇 联系电话:0773-2834827
2016年6月3日
工程招标管理机构: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经办人:
审核人:
负责人:
四、其它补充事宜:
附表1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备案编号: )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本工程建设规模: (面积、跨度、长度、高度、层数(同招标公告)) ,结构类型: ,标段 ,招标范围: 。
中标总造价为 元(其中投标报价为 元,安全文明施工费为 元,规费 元(其中:社会保险费 元,住房公积金 元,工程排污费 元),增值税 元,暂列金额 元,暂估价 元)。
工期: 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主要人员 | 姓名 | 注册编号 | 诚信卡号 |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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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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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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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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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30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盖单位法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法人公章)
法定式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式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招标备案机构:
经办人:
审核人:
负责人:
一式9份;建设单位4份、中标单位1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行政审批办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附表2
(一)投标函
1、根据你方项目编号为 (项目编号) 的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意以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大写) 元(¥ 元)(其中:投标报价(大写) 元(¥ 元)、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规费¥ 元(其中:社会保险费 元,住房公积金 元,工程排污费 元)、增值税¥ 元、暂列金额¥ 元、暂估价¥ 元),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如有时)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 等级。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书中规定的工期 (工期)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作为履约担保。
6、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第3.3.1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8、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人民币 元作为投标担保。
并按规定提交(如有),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作为低标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
注册建造师: 施工员: 安全员: 质检员:
上岗证编号:
投 标 人: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同时是专职投标员):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 |||||||
建设规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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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币种:人民币 | |||
一 | 投标总造价:(二)+(三)+(四)+(五)+(六)+(七) | (元) | |||||
二 | 投标报价: | (元) | |||||
三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元) | |||||
四 | 规费: | (元) | |||||
| 1 | 社会保险费 | (元) | ||||
2 | 住房公积金 | (元) | |||||
3 | 工程排污费 | (元) | |||||
五 | 增值税 | (元) | |||||
六 | 暂列金额 | (元) | |||||
七 | 暂估价 | (元) | |||||
八 | 扬尘防治费:(一)×0.8% | (元) | |||||
承诺工期 | 天(日历日) | ||||||
承诺质量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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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4-50862)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本)规定执行。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 |||||||
投标单位:(盖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桂林市漓江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桂林市七星区栖霞路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戴工1527733779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桂林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桂林市秀峰区解放西路3-5号五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黎18907837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