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龙潭产业园邻里中心市政配套工程(项目编号:YLZC2016-G3-0302)补充通知一
项目名称:玉林龙潭产业园邻里中心市政配套工程
项目编号:YLZC2016-G3-0302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道毅
项目联系电话:0775-2266880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4月27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6月21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玉林龙潭产业园邻里中心市政配套工程招标公告项目编号:YLZC2016-G3-0302
原公告地址:玉林市富林金桂丽湾小区赏菊园16栋1302室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投标人:
经研究,现对玉林龙潭产业园邻里中心市政配套工程(项目编号:YLZC2016-G3-0302)的招标文件作以下更改: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合同估算价:人民币柒佰捌拾伍万贰仟柒佰肆拾伍元贰角陆分( ¥7852745.26元)”改为“合同估算价:人民币柒佰捌拾伍万贰仟零捌拾元叁角贰分(¥7852080.32元)”。投标单位报价高于以上合同估算价的投标无效。请已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带上购买招标文件时招标代理机构开的收据到玉林市富林金桂丽湾小区赏菊园16栋1302室(广西德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775-2266880)领取“营改增”后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未领取的视为已收到实质内容,后果自负。
2、招标文件第一章的“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5 月 20 日北京时间10时整,地点为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中段玉林地产集团办公楼五楼)。”改为“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6 月 21 日北京时间10时整,地点为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中段玉林地产集团办公楼五楼)。”
3、招标文件第二章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增加条款号及内容为“1.2.4 本工程增值税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法。”
4、招标文件第二章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3.2要求工期: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5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2月23日”改成“1.3.2要求工期: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7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3月27日”。
5、招标文件第二章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2.2.2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20日北京时间10时整”改成“2.2.2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6 月 21 日北京时间10时整”。
6、招标文件第二章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4.1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5月18日 17 时 00分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由投标人持转帐凭据及公司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于2016年5月18日 17 时 00分前到收款单位开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文件。未按以上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及办理确认手续的,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改成“3.4.1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 6 月 20 日 17 时 00分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由投标人持转帐凭据及公司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于2016年 6 月 20 日 17 时 00分前到收款单位开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文件。未按以上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及办理确认手续的,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招标文件第13页“3.4.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必须在2016年5月18日17:00时前……”改成“3.4.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必须在2016年 6 月 20 日17:00时前……”。
7、招标文件第二章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4.1.2封套上写明,在2016年5月20日北京时间10时前不得开启”改成“4.1.2封套上写明,在2016年 6 月 21 日北京时间10时前不得开启”。
8、招标文件第二章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6年5月 20 日北京时间10时,开标地点: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中段玉林地产集团办公楼五楼)”改为“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6年 6 月 21 日北京时间10时,开标地点: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中段玉林地产集团办公楼五楼)”。
9、招标文件第二章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6.6.1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媒介,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公示、在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改成“6.6.1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媒介,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公示”。
10、招标文件第二章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2招标上限控制价,本工程的有效报价范围:投标报价≤招标上限控制价(即:7852745.26元)”改为“10.2招标上限控制价,本工程的有效报价范围:投标报价≤招标上限控制价(即:7852080.32元)”。
1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1中,其他主要人员评分内容中的“……安全员、施工员、造价员、质检员、材料员应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修改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应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12、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正文部分的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中①“B1.5 投标报价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未经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在规定的相关位置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的;”修改为“B1.5 投标报价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未经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在规定的相关位置签字的”; ②“B1.14 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税金不按规定报价的;”修改为“B1.14 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增值税不按规定报价的;”
13、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① “1.1 本工程量清单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各专业《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广西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计算规范》”)、招标文件、施工图等编制。计算规范中没有的清单项目,应在本章第1.4款约定。”改为“1.1 本工程量清单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各专业《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广西实施细则(修订本)(以下简称“《计算规范》”)、《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招标文件、施工图等编制。计算规范中没有的清单项目,应在本章第1.4款约定。”;②“1.12 工程量清单另册发放。工程量清单表格按《计价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求提供,包括:”改为“1.12 工程量清单另册发放。一般计税法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表格按《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附件“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工程计价表”要求提供;简易计税法建设工程按照《计价规范》要求的表格提供,但规费和税费要按照《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要求调整,具体包括:”;③第1.12点“1.16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5)”改为“1.16 规费、增值税计价表(表-15)”。
14、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2.1条中①“(1)计价依据: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计价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用定额》、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费用定额》、及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费用定额》、及有关配套费率、人工和机械台班费用调整规定,人工费调整按桂建标【2015】5号文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执行。”改为“(1)《计价规范》及《计算规范》、《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②“(7)材料价格信息:材料价格主要按照 玉林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2015年第9期(玉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不足部分参考市场定价。”改为“(7)材料价格信息:材料价格主要按照 玉林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2016年第4期(玉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不足部分参考市场定价。”
15、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2.5条中“规费和税金应按规定确定,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且规费中的建安劳保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要单列,列入总报价。”改为“规费和增值税应按规定确定,作为不可竞争费用。”
16、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3.7条中“规费和税金应按规定确定,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且规费中的建安劳保费要单列。”改为“规费和增值税应按规定确定,作为不可竞争费用。”
17、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3.9条中“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改为“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增值税的合计金额一致。”
18、招标文件第八章的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标部分第三款:投标报价表①表格中“建安劳保费”与“安全文明施工费”位置互换;②表格中:“建安劳保费”改为“规费中按规定向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缴纳的建安劳保费”;③ “注:投标报价含建筑安装劳动保险费(即建安劳保费,包含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改为“注:投标报价规费中含按规定向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缴纳的建安劳保费(依据为桂政发〔2012〕42号、桂建计〔2000〕48号),现行收取标准依据桂建计字〔2000〕48号有关规定执行,即按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2%收取”。
19、招标文件第八章的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标部分第四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第2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表格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求提供,内容包括:”改为“一般计税法建设工程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表格按《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附件“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工程计价表”要求提供,简易计税法表格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要求的表格提供,但规费和税费按照《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调整,具体内容包括:”。
20、招标文件第八章的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标部分第四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第2点“1.18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5)”改为“1.18规费、增值税计价表(表-15)”。
21、招标文件第八章的投标文件格式的技术标部分“二、项目管理机构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的岗位中,删除‘造价员’的相关内容。”
22、招标文件中第三章的中标通知书格式,“中标主要条件,注:安全文明施工费: 工伤保险费: 建安劳保费:”改成“中标主要条件,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规费中按规定向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缴纳的建安劳保费:”。
本通知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投标监督网、博白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特此通知。
招标人:玉林龙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玉林市博白县龙潭镇龙潭产业园
邮 编:537624
联系人:邹志盛
电 话:0775-850895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玉林市富林金桂丽湾小区赏菊园16栋1302室
邮 编:537000
联系人:卢道毅
电 话:0775-2266880
招标人:玉林龙腾投资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2016年6月2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玉林龙腾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玉林市博白县龙潭镇龙潭产业园
采购人联系方式:邹志盛 0775-850895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德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玉林市富林金桂丽湾小区赏菊园16栋1302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卢道毅 0775-2266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