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徐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分体空调配送(2016年第1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发布更正公告。
一、采购人
1、名称:徐州市政府公物仓管理中心
2、地址:徐州市新城区行政中心西区综合楼
3、联系方法:0516-83736058
4、采购项目联系人:葛徐浩、吴迅 电话:0516-83736058
二、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地址:徐州市中山北路1号盛佳大厦南三楼 邮编:221003
3.联系方法:0516-85587232、85744365
4.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一科赵磊 电话:0516-85587232、85744365
三、标书编号:徐采招G(2016)007
四、原公开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1. 采购项目名称:徐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分体空调配送(2016年第1次)
2.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5月6日
五、更正事项、内容
1.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资料表》中“10.1 10.2……(11)提供所投产品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详见《第五章 项目要求》;”改为“10.1 10.2……(11)提供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详见《第五章 项目要求》;
2.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资料表》中评分细则改为:
项目及分值 评 分 依 据
价格
(45分) 各投标人价格得分=最低报价(投标人的最低评审价格)÷各投标人评审价格×45
各投标人评审价格=《开标一览表》中的“总价”-《分项价格表》中的““小型和微型和监狱企业” 总价合计”*6%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25分) 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5分;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一项加2分;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一项减5分。本项最高得25分,最低得0分。
配送和安装方案(14分) 根据《配送和安装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分。优得14-12分,良得11-8分,一般得7-4分,差得3-0分。
售后服务方案(15分) 根据《售后服务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分。优得15-13分,良得12-10分,一般得9-6分,差得5-0分。
所报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1分) 投标主要产品(不低于投标总价的60%)属“环境标志产品”(必须是有效期内)的得1分,是否为“环境标志产品”,以是否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经评标委员会在http://www.ccgp.gov.cn/网上核查后方为有效。投标时不须原件核查。
3.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资料表》中“31.1中标人向徐州市政府公物仓管理中心交纳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改为“31.1中标人向徐州市政府公物仓管理中心交纳17000元履约保证金”;
4.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中“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之日,按照中标价的10%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签署《验收书》(以日期最后的为准)后 年(乙方承诺的免费质保期)”改为“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之日,向甲方提交17000元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签署《验收书》(以日期最后的为准)后 年(乙方承诺的免费质保期)”;
5.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要求》中“七、节能环保要求”改为:
“七、节能要求(本条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如不满足,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产品必须是“节能产品”(必须是有效期内),必须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投标文件中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经评标委员会在http://www.ccgp.gov.cn/网上核查后方为有效。投标时不须原件核查”。
六、其他事项不变。
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