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关于运河公园标识及健康步道部分的更正公告
苏州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运河公园标识及健康步道部分项目的补充通知
各投标单位:
经采购单位确认,对SZJS2016-WJ-G-003号的运河公园标识及健康步道部分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说明:
一、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分办法、评分标准》中:
(三)投标人综合实力及其他(14分)
1、广告企业资质证书比较(最高5分):
投标单位具有中国一级广告企业资质证书得5分;具有中国二级广告企业资质证书得3分;具有中国三级广告企业资质证书得1分;(原件或公证件评标现场核验,否则不得分)。
2、投标单位综合实力比较(5分):
由各评标专家根据投标企业的知名度、市场赞誉度、品牌形象地位等方面在0-5分内进行综合比较评价、打分。(需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加以证明)
更改为:
(三)投标人综合实力及其他(11分)
1、投标单位综合实力比较(7分):
由各评标专家根据投标企业的知名度、市场赞誉度、品牌形象地位等方面在0-7分内进行综合比较评价、打分。(需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加以证明)
(四)公司业绩(6分):
提供2013年至今完成过类似招标项目单项金额200万及以上成功案例,有一个得3分,增加一个多得一分,最高得6分。
更改为:
(四)公司业绩(9分):
提供2013年至今完成过类似招标项目单项金额200万及以上成功案例,有一个得3分,最高得9分。
二、原招标文件中凡是涉及到开标、投标时间均更改为:
开始接收时间:2016年5月23日下午13:00-13:30
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5月23日下午13:30
开标时间:2016年5月23日下午13:30
以上补充通知与原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并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各投标单位在接到本补充通知后,请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0512-63188620)!
苏州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