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交警大队县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采购更正公告
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交警大队县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采购更正公告
一、采购人: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交警大队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名称:县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采购
项目编号:牟政采【鲁成】货物2015119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6月3日
六、投标截止日期:2015年6月23日
七、变更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
包号 | 采购 内容 | 采购数量及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 县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采购 | 详见招标文件 |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生产厂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壹级资质; (3)所投灯具须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及项目须依据GB14887-2011《道路交通信号灯技术条件及测试方法》); (4)所投标志牌须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及项目须依据GB/T23827-2009《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 (5)所投灯杆须具有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的有效期内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及项目须依据GB/T4956-2003《磁性基体上非磁性覆盖层覆盖层厚度测量磁性法》)。 (6)在以往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变更为:
包号 | 采购 内容 | 采购数量及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 县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采购 | 详见招标文件 |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生产厂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壹级资质; (3)所投灯具须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及项目须依据GB14887-2011《道路交通信号灯技术条件及测试方法》); (4)所投标志牌须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及项目须依据GB/T23827-2009《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 (5)在以往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八、本项目联系人:
采 购 人:刘洪涛 联系电话:0535-4236778
采购代理:孙晓云 联系电话:0535-6286107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