坛政采2016-A060802(公)-014号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金坛金沙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其金坛市滨湖新城金广场开发项目厨房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金坛市滨湖新城金广场开发项目厨房设备
坛政采2016-A060802(公)-014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金坛市滨湖新城金广场开发项目厨房设备采购和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设计资料)。.
三、参加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除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所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3)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开具日期须为公告日期后);
5)企业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万)或等值外币(以开标当日中国银行交易中间价为准,下同);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参加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证件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报名资料一套(复印件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② 税务登记证原件;
③投标人出具给项目负责人的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项目负责人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④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开具日期须为公告日期后)。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4月13日— 4月1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常州市金坛区华城中路11号,金坛区财政局五楼);因招标文件为电子文档,请提供QQ邮箱。
五、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6年5月4日上午9:00-9:30。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六楼会议室(金坛区华城中路11号)。投标文件接收人:杨先生、沈先生。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4日上午9:30。开标地点: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六楼会议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杨先生、沈先生。
联系电话:0519 —82330578、82339221(传真)。
采购单位联系人:钱先生 13906149935
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华城中路11号。
邮政编码:213200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1、投标单位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收款单位名称: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金坛建行华城支行,帐号:32001626442051111045。
2、投标单位资格预审通过后如不参加投标,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退还;如投标单位资格预审不通过,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无息退还。
3、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不退。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现金):中标金额的5% 。
4、在更正公告之前已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不需要重新报名,如已投标报名的单位不参加投标的可办理退出手续。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