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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城市维护管理处关于直管道路机械化保洁项目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02 00: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苏州高新区城市维护管理处关于直管道路机械化保洁项目项目更正公告

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受苏州高新区城市维护管理处委托,就直管道路机械化保洁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现对招标内容部分要求发布更正公告。

一、原项目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直管道路机械化保洁项目

原项目编号:SZXY2016-N-G-008

二、更正信息:

1、删除原招标公告中:四、中标原则:投标报价须在等于或低于财政预算且不低于财政预算最高限价85%(含)价格的的前提下,由评委对除价格以外的因素进行综合打分,最后价格分与技术分相加,综合得分最高者为成交单位。(评分标准附后)。

2、对原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书中:车辆要求说明:清扫车、冲道车和洗地车生产厂家及型号必须在长沙中联、福建龙马和四川远达的品牌中选择。中标单位将在预中标期限内(中标当日2天内)递交给业主所有施工须提供的车辆购置发票,如提供不了购置车辆发票,则须提交给业主500万现金支票作为购置车辆押金。中标单位应在接到中标通知后一个月内完成车辆购买和上路工作,投入运营。购买的清扫车和冲道车投入运营前的作业空隙时间的机械化保洁内容由投标人自行解决,但不得影响作业服务质量。中标单位若未按上述要求购置车辆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相关损失全部由中标单位承担。

现更正为:车辆要求说明:中标单位将在预中标期限内(中标当日2天内)递交给业主所有施工须提供的车辆购置发票,如提供不了购置车辆发票,则须提交给业主500万现金支票作为购置车辆押金。中标单位应在接到中标通知后一个月内完成车辆购买和上路工作,投入运营。购买的清扫车和冲道车投入运营前的作业空隙时间的机械化保洁内容由投标人自行解决,但不得影响作业服务质量。中标单位若未按上述要求购置车辆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相关损失全部由中标单位承担。

以上如与原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陈月琴      联系电话: 15906137360     传真:0512-89189896  

联系地址:苏州市苏州新区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209室。           

邮政编码: 215007

网址:www.zfcg.suzhou.gov.cn

 

                                                      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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