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采购文件第17页评分标准“商务部分”更改为以下内容: 3 | 商务部分(10%) | 产品质量 (3%) | 3 | 1、产品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2、产品取得科学技术成果证书,得2分。 |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质保期 (2 %) | 2 | 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每增加一年加1分,最多可加2分。 | | 售后服务 能力 ( 3 %) | 3 | 1、售后服务机构设置2分 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有专门的售后服务机构的可得1分,在重庆本地有售后服务机构1分。 2、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体系1分 根据为满足售后服务体系(含培训内容、人员配置、维修响应等内容)情况给分,满分1分。 | 需在渝设立售后服务机构的,提供在渝工商注册证明; | 业绩 ( 2%) | 2 | 提供所投产品在医院项目中合同复印件,二甲(含二甲)医院以上的项目1个得0.5分,最多可得2分。 | 投标单位现场提供合同原件备查 | 本项目开标时间调整为: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6年06月15日14点30 时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06月15日15点00 时分 开标时间: 2016年06月15日15点00 时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