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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扶绥县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协助评审项目招标文件更改公告(二)

作者: 发布于:2016-05-30 17: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扶绥县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协助评审项目

项目编号:GJZX-2016-211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5848090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5月16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5月30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扶绥县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协助评审项目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扶绥县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协助评审项目招标公告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投标人:

一、招标项目名称:扶绥县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协助评审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GJZX-2016-211

三、招标人名称:扶绥县财政局

地址:扶绥县新宁镇松江街138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工 0771-7512500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金湖南路31号3楼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陆工 0771-5848090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5月16日

六、更正日期:2016年5月30 日

七、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出如下更改:

1、原招标文件封面“招标编号CJZX-2016-211”更改为“招标编号GJZX-2016-211”。

2、原招标文件第12页第24条确定中标供应商第(1)款“由于县级政府投资项目……,其中甲级3名,乙级3名”,更改为“由于县级政府投资项目……,其中甲级4名,乙级2名”。第(2)款“招标人应当确定评标小组推荐排名第一到第三名的具甲级资质的投标供应商和排名第一到第三名的具有乙级资质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更改为“招标人应当确定评标小组推荐排名第一到第四名的具甲级资质的投标供应商和排名第一到第二名的具有乙级资质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3、原招标文件第16页服务需求一览表中“14、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与招标人签订的《社会中介机构廉洁从业承诺书》”,更改为“14、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社会中介机构廉洁从业承诺书》,中标后此承诺书将作为中标合同的组成部分。”《社会中介机构廉洁从业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1

4、原招标文件第21页第六条中标标准“由于县级政府投资……, 其中甲级3名,乙级3名。评委根据甲级资质和乙级资质……,其中甲级排名前3名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乙级排名前3名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更改为“由于县级政府投资……, 其中甲级4名,乙级2名。评委根据甲级资质和乙级资质……,其中甲级排名前4名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乙级排名前2名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5、原招标文件第36页第十三条“投标供应商2013年以来业绩证明材料(以工程合同原件为准)”,更改为“投标供应商2013年以来业绩证明材料(考核项目须提交合同(或协议)复印件或委托书复印件或审核成果等,原件备查)”。

除以上更改外,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附件1:《社会中介机构廉洁从业承诺书》

                                                    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5月30日


 

附件1:

《社会中介机构廉洁从业承诺书》

 

 如我公司在本次招标中中标,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并作出如下承诺:

1.向招标人提供的公司及从业人员登记备案有关证件及资料详实,不弄虚作假;

2. 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编制、预算审核过程中,不得使用未报招标人登记备案的从业人员;

3.在项目评审过程中,秉承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发出的各类书面文件均真实、有效;

4.严格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类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操作,遵守招标人的有关规定,并接受管理和考核;

5.不采用行贿、欺骗、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承接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预算审核业务;

6.不与招标人或投标人串通,泄露招标控制价编制定价信息;

7.不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串通,有意增大或减少工程量、弄虚作假增加评审额、有意使工程量清单漏项,影响项目评审的客观、公正性;

8.不向利益相关方请客、送礼及组织其它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评审的活动;

9.不向外界泄露评审工作机密;

10.不为公司从事具体评审工作当事人的违法违章行为说情、解脱;

11.不向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人员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

12.不接受相关单位组织的有可能影响项目评审公平、公正的宴请及各类娱乐活动。

如违背上述承诺,本公司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黄工

采购人地址:扶绥县新宁镇松江街13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771-751250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南路31号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陆工 0771-584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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