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周边环境质量监测项目澄清公告(1)
各潜在投标人:
一、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25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中山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周边环境质量监测项目(项目编号:0692-169CZS750240,采购表编号:行政(16)0108)的采购公告,澄清如下:
1. 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3)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出具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时间之后;
4) 投标人(实验室)通过计量认证(CMA),而且计量认证项目包括此次招标的所有检测项目(提供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投标人通过中国实验室合格评定委员会的认可(CNAS)(提供有效证书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报名。
现修改为: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3)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出具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时间之后;
4) 投标人(实验室)通过计量认证(CMA),而且计量认证项目包括此次招标的所有检测项目(提供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报名。
本澄清共1页,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与本说明有不符之处,以本说明为准, 本说明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收到本文件后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须签字和盖章)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二、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中山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采购人联系人: 赵永斌,电话:88873222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地址: 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联系人:王小姐,电话:0760-88220300 ,传真:0760-88383654
(三)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 话:0760-89817351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sjyzx.gov.cn)
特此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