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剑英图书馆图书采购项目补充公告
各投标人:
我公司就2016年5月24日在梅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梅州市剑英图书馆图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DQY16MZHG05075)的公告,现作如下补充:
一、补充内容:
补充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P19页 3.价格评估:2)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B、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二、补充日期:2016年5月27日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补充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补充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投标人在收到该补充文件后,在签收处盖章签字后即回传我公司确认。确认已收到本通知,特此通知。
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梅州市剑英图书馆
采购人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书山路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梅州市江南梅龙东路梅州市工会大厦11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3-2396126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3-2323126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联系电话:0753-2223126
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7日
签收处:
(公司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201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