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八步三区改造项目(信都子项目I期)公布招标控制价、营改增计价模式及开标时间的通知
项目名称:贺州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八步三区改造项目(信都子项目I期)
项目编号:HZZJZB2016工字26号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微微
项目联系电话:0774-5137829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4月28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5月27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八步三区改造项目(信都子项目I期)施工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贺州市八步区信都镇信怀二级公路邮电大楼对面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投标人:
贺州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八步三区改造项目(信都子项目I期)(项目编号:HZZJZB2016工字26号)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文件指导精神重新进行的营改增模式的财政评审工作已完成,现通知如下:
一、经财政评审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仟柒佰贰拾肆万叁仟叁佰贰拾肆元伍角整(¥27243324.50),投标单位报价高于以上控制价的投标无效。请已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联系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联系电话:0774-5268001、0774-5137812】领取经财政评审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未领取的视为已收到实质内容,后果自负。
二、对原招标文件因相关计价模式更改引起的相应变化处作出如下调整更改: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位置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更改信息 |
1 | P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4款 | “原招标文件无此条款,作为增加内容” | 本工程增值税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法。 |
2 | P23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3(1)款 | 人员齐备、专业配套,且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符合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规定。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 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具备相关岗位证书:拟派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件,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应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且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符合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规定。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
3 | P32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第1.5款 | 投标报价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未经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在规定的相关位置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的 | 投标报价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未经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在规定的相关位置签字的 |
4 | P32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第1.14款 | 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税金不按规定报价的 | 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增值税不按规定报价的 |
5 | P3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协议书第四项“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的第1点 | 其中: (1)建安劳保费: (人民币:大写) (¥ ); (2)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 |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 (2)建安劳保费: (人民币:大写) (¥ ); |
6 | P3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专用合同条款第1.5条 P5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专用合同条款第11.1条 | 专用合同条款第1.5条:原招标文件无此条款,作为增加内容:(1)合同协议书;同时调整各项次序。 专用合同条款第11.1条:招标的工程的基准价格以2016年第2期《贺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确定 | 专用合同条款第1.5条:增加一项内容:(1)合同协议书;同时调整各项次序,“(9)《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854~50862-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修改为“(10)《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及《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854~50862-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修订本)。”。说明中的“(5)(6)(7)(8)”修改为“(6)(7)(8)(9)。 专用合同条款第11.1条:招标的工程的基准价格以2016年第4期《贺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确定 |
7 | P71 工程量清单 第1.1条 | 本工程量清单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0-2013)广西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各专业《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广西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计算规范》”)、招标文件、施工图等编制。计算规范中没有的清单项目,应在本章第1.4款约定。 | 本工程量清单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各专业《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广西实施细则(修订本)(以下简称“《计算规范》”)、《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招标文件、施工图等编制。计算规范中没有的清单项目,应在本章第1.4款约定。 |
8 | P71
第1.12条 | 工程量清单另册发放。工程量清单表格按《计价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求提供,包括: | 工程量清单另册发放。一般计税法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表格按《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附件“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工程计价表”要求提供;简易计税法建设工程按照《计价规范》要求的表格提供,但规费和税费要按照《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要求调整,具体包括: |
9 | P72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1.12款条 | 1.16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5) | 1.16 规费、增值税计价表(表-15) |
10 | P72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2.1条 | (1)《计价规范》及《计算规范》。 (7)工程造价信息2016年第2期 | (1)《计价规范》及《计算规范》、《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 (7)工程造价信息2016年第4期 |
11 | P73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2.5条 | 规费和税金应按规定确定,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且规费中的建安劳保费要单列。 | 规费和增值税应按规定确定,作为不可竞争费用。 |
12 | P73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3.7条 | 规费和税金应按规定确定,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且规费中的建安劳保费要单列。 | 规费和增值税应按规定确定,作为不可竞争费用。 |
13 | P73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3.9条 | 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 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增值税的合计金额一致。 |
14 | P98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商务标部分第三款:投标报价表 | 1.表格第一项其中:“建安劳保费”作出名称更改 2.表格第一项其中:建安劳保费与安全文明施工费互换位置 3.注:投标报价含建筑安装劳动保险费(即建安劳保费,包含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 1.表格第一项其中:规费中按规定向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缴纳的建安劳保费” 2.表格第一项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与“规费中按规定向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缴纳的建安劳保费”互换位置 3.注:投标报价规费中含按规定向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缴纳的建安劳保费(依据为桂政发〔2012〕42号、桂建计〔2000〕48号),现行收取标准依据桂建计字〔2000〕48号有关规定执行,即按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2%收取” |
15 | P99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商务标部分第四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第2点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表格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求提供,内容包括: | 一般计税法建设工程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表格按《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附件“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工程计价表”要求提供,简易计税法表格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要求的表格提供,但规费和税费按照《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调整,具体内容包括: |
16 | P99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商务标部分第四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第2点 | 1.18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5) | 规费、增值税计价表(表-15) |
17 | P106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技术标部分第3款: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配备情况表 | 表格岗位下的“造价员”一栏 | 去除表格岗位下的造价员一栏 |
三、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17日09时00分
招标文件载明的其余事项顺延,特此通知。
招标人: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融融 联系人:邓微微
电话/传真:0774-5137829
电子邮箱:gxjianyu@163.com
2016年05月27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
贺州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八步三区改造项目(信都子项目I期)(项目编号:HZZJZB2016工字26号)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文件指导精神重新进行的营改增模式的财政评审工作已完成,现通知如下:
一、经财政评审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仟柒佰贰拾肆万叁仟叁佰贰拾肆元伍角整(¥27243324.50),投标单位报价高于以上控制价的投标无效。请已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联系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联系电话:0774-5268001、0774-5137812】领取经财政评审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未领取的视为已收到实质内容,后果自负。
二、对原招标文件因相关计价模式更改引起的相应变化处作出如下调整更改: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位置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更改信息 |
1 | P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4款 | “原招标文件无此条款,作为增加内容” | 本工程增值税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法。 |
2 | P23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3(1)款 | 人员齐备、专业配套,且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符合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规定。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 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具备相关岗位证书:拟派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件,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应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且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符合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规定。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
3 | P32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第1.5款 | 投标报价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未经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在规定的相关位置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的 | 投标报价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未经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在规定的相关位置签字的 |
4 | P32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第1.14款 | 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税金不按规定报价的 | 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增值税不按规定报价的 |
5 | P3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协议书第四项“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的第1点 | 其中: (1)建安劳保费: (人民币:大写) (¥ ); (2)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 |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 (2)建安劳保费: (人民币:大写) (¥ ); |
6 | P3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专用合同条款第1.5条 P5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专用合同条款第11.1条 | 专用合同条款第1.5条:原招标文件无此条款,作为增加内容:(1)合同协议书;同时调整各项次序。 专用合同条款第11.1条:招标的工程的基准价格以2016年第2期《贺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确定 | 专用合同条款第1.5条:增加一项内容:(1)合同协议书;同时调整各项次序,“(9)《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854~50862-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修改为“(10)《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及《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854~50862-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修订本)。”。说明中的“(5)(6)(7)(8)”修改为“(6)(7)(8)(9)。 专用合同条款第11.1条:招标的工程的基准价格以2016年第4期《贺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确定 |
7 | P71 工程量清单 第1.1条 | 本工程量清单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0-2013)广西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各专业《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广西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计算规范》”)、招标文件、施工图等编制。计算规范中没有的清单项目,应在本章第1.4款约定。 | 本工程量清单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各专业《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广西实施细则(修订本)(以下简称“《计算规范》”)、《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招标文件、施工图等编制。计算规范中没有的清单项目,应在本章第1.4款约定。 |
8 | P71
第1.12条 | 工程量清单另册发放。工程量清单表格按《计价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求提供,包括: | 工程量清单另册发放。一般计税法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表格按《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附件“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工程计价表”要求提供;简易计税法建设工程按照《计价规范》要求的表格提供,但规费和税费要按照《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要求调整,具体包括: |
9 | P72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1.12款条 | 1.16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5) | 1.16 规费、增值税计价表(表-15) |
10 | P72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2.1条 | (1)《计价规范》及《计算规范》。 (7)工程造价信息2016年第2期 | (1)《计价规范》及《计算规范》、《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 (7)工程造价信息2016年第4期 |
11 | P73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2.5条 | 规费和税金应按规定确定,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且规费中的建安劳保费要单列。 | 规费和增值税应按规定确定,作为不可竞争费用。 |
12 | P73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3.7条 | 规费和税金应按规定确定,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且规费中的建安劳保费要单列。 | 规费和增值税应按规定确定,作为不可竞争费用。 |
13 | P73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3.9条 | 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 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增值税的合计金额一致。 |
14 | P98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商务标部分第三款:投标报价表 | 1.表格第一项其中:“建安劳保费”作出名称更改 2.表格第一项其中:建安劳保费与安全文明施工费互换位置 3.注:投标报价含建筑安装劳动保险费(即建安劳保费,包含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 1.表格第一项其中:规费中按规定向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缴纳的建安劳保费” 2.表格第一项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与“规费中按规定向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缴纳的建安劳保费”互换位置 3.注:投标报价规费中含按规定向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缴纳的建安劳保费(依据为桂政发〔2012〕42号、桂建计〔2000〕48号),现行收取标准依据桂建计字〔2000〕48号有关规定执行,即按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2%收取” |
15 | P99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商务标部分第四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第2点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表格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求提供,内容包括: | 一般计税法建设工程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表格按《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附件“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工程计价表”要求提供,简易计税法表格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要求的表格提供,但规费和税费按照《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调整,具体内容包括: |
16 | P99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商务标部分第四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第2点 | 1.18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5) | 规费、增值税计价表(表-15) |
17 | P106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技术标部分第3款: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配备情况表 | 表格岗位下的“造价员”一栏 | 去除表格岗位下的造价员一栏 |
三、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17日09时00分
招标文件载明的其余事项顺延,特此通知。
招标人: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融融 联系人:邓微微
电话/传真:0774-5137829
电子邮箱:gxjianyu@163.com
2016年05月27日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贺州市建设中路8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融融 0774-526605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贺州市新风街2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邓微微 0774-5137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