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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除臭药剂的补充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03 11:09: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宁波市鄞州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除臭药剂的补充公告
公告次数:2
发布日期:2015-06-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除臭药剂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 YZ—ZFCG(2015)—093
二、项目概况: 除臭药剂    3000公斤
三、补充事项:

各投标人:

本中心决定对编号为YZ—ZFCG(2015)—093招标文件的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内容作如下修改:

原招标文件:

评审内容

分数

评分标准

服 务

14分

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情况打分:

1、  货物的质量保证期,满足招标文件的得1分,优于酌情加1-2分,最高得3分;

2、  售后服务承诺,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最高得4分;

3、为提供及时的配送服务、投标公司在宁波大市范围内有400平米以上的危化品仓库。提供房产证和租赁合同,最高4分;

4、本地化服务方案:为保障及时的售后服务,投标人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具有2名以上的服务人员。服务人员需提供宁波当地的社保证明。最高3分;

 

现修改为:

 评审内容

分数

评分标准

服 务

14分

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情况打分:

1、  货物的质量保证期,满足招标文件的得1分,优于酌情加1-2分,最高得3分;

2、售后服务承诺,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最高得4分;

3、为提供及时的配送服务、投标公司能在24小时内送货到使用地的,得4分,达不到的不得分;(必须有书面承诺及相应制约措施)

4、本地化服务方案:为保障及时的售后服务,投标人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设有售后服务点及相关人员的,得3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其它事项不变

 

特此通知,谢谢合作!

   
  采购机构: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潘红阳
联系电话:0574—88225172
传真:0574—28830172
联系地址:鄞州中心区钱湖南路578号行政服务中心
 
   
  公开阅览标书:093除臭药剂标书_2015529134950.doc
  附件:申请函和投标报名函_2015529111659.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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