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一中新城校区体育场供货及铺装项目变更公告
泰安一中新城校区体育场供货及铺装项目变更公告
1.项目编号:SDTASJ2016-0506
2.项目名称:泰安一中新城校区体育场供货及铺装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5月20日
4.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及时间:2016年6月12日9时30分
5.变更内容:
原投标人资格要求变更为:第一标段 3.3投标人须提供混合型塑胶原厂项目授权证书原件,并提供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第二标段 3.3投标人须提供混合型塑胶原厂项目授权证书原件,并提供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2、原评标办法变更为:
第一标段:商务部分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商务部分 10 | 财务状况 | 2 | 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连续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资料真实可靠,财务状况良好得2分,财务状况一般得1分,未提供财务报表或提供资料不全,数据有矛盾,财务状况较差的得0分。必须提供原件且将原件复印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信用 信誉 | 3 | 对投标人的信用及信誉情况进行评价。自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连续两年获得过省级及以上重合同守信用证书的得3分。必须提供证书原件且将原件复印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
售后 服务 | 5 | 评委根据服务机构设置、服务方案(包括服务人员的配备、响应时间、响应程度、解决问题的能力、紧急故障处理预案等)酌情得0-5分。 |
政策加分
给予优采、强采加分: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总分 | 单项分 | |||
政策加分 5 | 优采 强采 | 5 | 报价部分加分3分,技术部分加分2分。 | 提供的货物品牌、型号以及制造商等信息必须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 采购清单”一致。加分计算方法是: 报价部分加分=40×8%×(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技术部分加分=25×8%×(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开标时,须提供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须提供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及相应清单,否则不得分。 |
第二标段:
商务部分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商务部分 10 | 财务状况 | 2 | 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连续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资料真实可靠,财务状况良好得2分,财务状况一般得1分,未提供财务报表或提供资料不全,数据有矛盾,财务状况较差的得0分。必须提供原件且将原件复印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信用 信誉 | 3 | 对投标人的信用及信誉情况进行评价。自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连续两年获得过省级及以上重合同守信用证书的得3分。必须提供证书原件且将原件复印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
售后 服务 | 5 | 评委根据服务机构设置、服务方案(包括服务人员的配备、响应时间、响应程度、解决问题的能力、紧急故障处理预案等)酌情得0-5分。 |
其他部分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施工组织方案 | 10 | 1、主要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评委根据标书表述情况酌情得0-2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 2、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包括以横道图、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需求计划及保证措施、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及其他保证措施等),评委根据表述情况酌情得0-2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 3、雨季施工方案,评委根据表述情况酌情得0-2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 4、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合理(包括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供电、供水、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评委根据表述情况酌情得0-1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 5、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服务的管理措施和承诺,评委根据表述情况酌情得0-2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 6、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评委根据表述情况酌情得0-1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 |
政策加分
给予优采、强采加分: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总分 | 单项分 | |||
政策加分 5 | 优采 强采 | 5 | 报价部分加分3分,技术部分加分2分。 | 提供的货物品牌、型号以及制造商等信息必须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 采购清单”一致。加分计算方法是: 报价部分加分=40×8%×(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技术部分加分=25×8%×(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开标时,须提供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须提供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及相应清单,否则不得分。 |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6.联系方式
6.1 采购人:泰安一中新城校区筹建处
地址:泰安市青年路117-3号
电话:0538-5368266
6.2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项目经理:陈锋
地址:泰安市迎春西路56号
电子邮件:sdyg0538@163.com
电话:0538-8433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