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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原安吉冶炼厂历史遗留问题废渣安全处置(水泥厂综合利用项目)【项目编号: FW(4)2016014GNN】公开招标文件更正公告(二)

作者: 发布于:2016-05-26 10:4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原安吉冶炼厂历史遗留问题废渣安全处置(水泥厂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编号:FW(4)2016014GNN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圣凤

项目联系电话: 0771-2851243。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5月05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5月26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原安吉冶炼厂历史遗留问题废渣安全处置(水泥厂综合利用项目)

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西乡塘区政务网、广西招标网以及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区公告栏

 

三、更正事项、内容:

1、原部分公开招标文件采购内容、数量及项目概况内容为:“……原安吉冶炼厂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街道办事处大塘村,运输路线:从原南宁市安吉冶炼厂运到水泥厂(运距暂按130公里计)……

现更正公开招标文件采购内容、数量及项目概况内容为:“……原安吉冶炼厂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街道办事处大塘村,运输路线:从原南宁市安吉冶炼厂运到水泥厂(运距暂按133公里计)……

更正理由:项目服务要求更正。

2、原部分公开招标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内容为:445.24万元。

现更正公开招标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内容为:445.23万元。

更正理由:项目服务要求更正。

3、原部分公开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内容为:“2、运输路线:从原南宁市安吉冶炼厂运到水泥厂(运距暂按130公里计),且运输路线须经采购单位同意。”

现更正公开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内容为:“2、运输路线:从原南宁市安吉冶炼厂运到水泥厂(运距暂按133公里计),且运输路线须经采购单位同意。

更正理由:项目服务要求更正。

4、原部分公开招标文件商务要求内容为:“付款方式:按实际运输量(即处理量)和运输距离(运输路线经采购人同意,运距不足130公里以实际运距计算,超出130公里按130公里计算)结算,以五联转运单(业主联、运输联、水泥厂联、上级环保局联、水泥厂所在地环保局联)为准……

现更正公开招标文件商务要求内容为:“付款方式:按实际运输量(即处理量)和运输距离(运输路线经采购人同意,运距不足133公里以实际运距计算,超出133公里按133公里计算)结算,以五联转运单(业主联、运输联、水泥厂联、上级环保局联、水泥厂所在地环保局联)为准……

更正理由:项目服务要求更正。

5、原部分公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内容为:“开标一览表”中的“运距暂按130公里计”。

现更正公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内容为:“开标一览表”中的“运距暂按133公里计”。

更正理由:项目服务要求更正。

6、原部分公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内容为:运距暂按130公里计,不足130公里以实际运距计算,超出130公里按130公里计算。

现更正公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内容为: 运距暂按133公里计,不足133公里以实际运距计算,超出133公里按133公里计算。

更正理由:项目服务要求更正。

7、原部分公开招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书》合同款支付6.1款内容为:“按实际运输量(即处理量)和运输距离(运输路线经采购人同意,运距不足130公里以实际运距计算,超出130公里按130公里计算)结算,以五联转运单(业主联、运输联、水泥厂联、上级环保局联、水泥厂所在地环保局联)为准……

现更正公开招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书》合同款支付6.1款内容为:“按实际运输量(即处理量)和运输距离(运输路线经采购人同意,运距不足133公里以实际运距计算,超出133公里按133公里计算)结算,以五联转运单(业主联、运输联、水泥厂联、上级环保局联、水泥厂所在地环保局联)为准……

更正理由:项目服务要求更正。

8、原部分公开招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书》合同款支付6.3款内容为:“……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运输渣量、运输距离(运输路线经采购人同意,运距不足130公里以实际运距计算,超出130公里按130公里计算。)乘以中标单价进行计算。

现更正公开招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书》合同款支付6.3款内容为:“……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运输渣量、运输距离(运输路线经采购人同意,运距不足133公里以实际运距计算,超出133公里按133公里计算。)乘以中标单价进行计算。

更正理由:项目服务要求更正。

9、由于部分采购文件更正需延期,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16年6月12日15时 00分止;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16年6月12日15时00分止。

 

四、其它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 原安吉冶炼厂历史遗留问题废渣安全处置(水泥厂综合利用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FW(4)2016014GNN

三、采购人名称:南宁市西乡塘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友爱北路51-1号

联系人及电话: 陈培广,0771-3114939。

四、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项目联系人:黄圣凤

联系电话:0771-2851243。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5月5日

六、更正日期:2016年5月25日

七、现对公开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1、原部分公开招标文件采购内容、数量及项目概况内容为:“……原安吉冶炼厂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街道办事处大塘村,运输路线:从原南宁市安吉冶炼厂运到水泥厂(运距暂按130公里计)……

现更正公开招标文件采购内容、数量及项目概况内容为:“……原安吉冶炼厂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街道办事处大塘村,运输路线:从原南宁市安吉冶炼厂运到水泥厂(运距暂按133公里计)……

更正理由:项目服务要求更正。

2、原部分公开招标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内容为:445.24万元。

现更正公开招标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内容为:445.23万元。

更正理由:项目服务要求更正。

3、原部分公开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内容为:“2、运输路线:从原南宁市安吉冶炼厂运到水泥厂(运距暂按130公里计),且运输路线须经采购单位同意。”

现更正公开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内容为:“2、运输路线:从原南宁市安吉冶炼厂运到水泥厂(运距暂按133公里计),且运输路线须经采购单位同意。

更正理由:项目服务要求更正。

4、原部分公开招标文件商务要求内容为:“付款方式:按实际运输量(即处理量)和运输距离(运输路线经采购人同意,运距不足130公里以实际运距计算,超出130公里按130公里计算)结算,以五联转运单(业主联、运输联、水泥厂联、上级环保局联、水泥厂所在地环保局联)为准……

现更正公开招标文件商务要求内容为:“付款方式:按实际运输量(即处理量)和运输距离(运输路线经采购人同意,运距不足133公里以实际运距计算,超出133公里按133公里计算)结算,以五联转运单(业主联、运输联、水泥厂联、上级环保局联、水泥厂所在地环保局联)为准……

更正理由:项目服务要求更正。

5、原部分公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内容为:“开标一览表”中的“运距暂按130公里计”。

现更正公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内容为:“开标一览表”中的“运距暂按133公里计”。

更正理由:项目服务要求更正。

6、原部分公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内容为:运距暂按130公里计,不足130公里以实际运距计算,超出130公里按130公里计算。

现更正公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内容为: 运距暂按133公里计,不足133公里以实际运距计算,超出133公里按133公里计算。

更正理由:项目服务要求更正。

7、原部分公开招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书》合同款支付6.1款内容为:“按实际运输量(即处理量)和运输距离(运输路线经采购人同意,运距不足130公里以实际运距计算,超出130公里按130公里计算)结算,以五联转运单(业主联、运输联、水泥厂联、上级环保局联、水泥厂所在地环保局联)为准……

现更正公开招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书》合同款支付6.1款内容为:“按实际运输量(即处理量)和运输距离(运输路线经采购人同意,运距不足133公里以实际运距计算,超出133公里按133公里计算)结算,以五联转运单(业主联、运输联、水泥厂联、上级环保局联、水泥厂所在地环保局联)为准……

更正理由:项目服务要求更正。

8、原部分公开招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书》合同款支付6.3款内容为:“……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运输渣量、运输距离(运输路线经采购人同意,运距不足130公里以实际运距计算,超出130公里按130公里计算。)乘以中标单价进行计算。

现更正公开招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书》合同款支付6.3款内容为:“……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运输渣量、运输距离(运输路线经采购人同意,运距不足133公里以实际运距计算,超出133公里按133公里计算。)乘以中标单价进行计算。

更正理由:项目服务要求更正。

9、由于部分采购文件更正需延期,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16年6月12日15时 00分止;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16年6月12日15时00分止。

八、网上查询网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西乡塘区政务网、广西招标网以及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区公告栏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单位:南宁市西乡塘区环境保护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6年5月25日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南宁市西乡塘区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友爱北路51-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陈培广,0771-311493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圣凤,0771-285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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