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档案局档案设备购置项目招标文件更正公告
各投标单位: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以下修改:
第一部分: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9页;“第24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取消省级及以上档案学会定点生产企业单位证书,此项不作为评标条件。
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63页、64页中:
(3)、业绩与信誉审查评分(22分)
A、业绩审查评分(12分)
原为:①、投标人所提供业绩证明较多,其中省内省级档案馆和州、市、县档案馆业绩数较多,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附有较高金额及较多产品销售记录证明的,得8-12分。
(原件备查,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现在更改为:①、投标人所提供业绩证明较多,其中各省省级档案馆和州、市、县档案馆业绩数较多,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附有较高金额及较多产品销售记录证明的,得8-12分。
(原件备查,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原为:②、投标人所提供业绩证明较多。其中省内省级档案馆和州、市、县档案馆业绩数一般,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附有较多产品销售记录证明的,得4-7分;
现在更改为:②、投标人所提供业绩证明较多。其中各省省级档案馆和州、市、县档案馆业绩数一般,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附有较多产品销售记录证明的,得4-7分;
原为:③、投标人提供业绩证明。其中省内省级档案馆和州、市、县档案馆业绩数较少,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附有产品销售记录不全的,得1-3分;
现在更改为:③、投标人提供业绩证明。其中各省省级档案馆和州、市、县档案馆业绩数较少,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附有产品销售记录不全的,得1-3分;
B、投标人信誉审查(10分)
原为:②、提供省级档案学会定点生产企业证书(2015年度),得0.5分,没有得0分;提供劳动执法年检,有年检记录,得0.5分,没有得0分;
现在更改为:②、提供劳动执法年检,有年检记录,得2.0分,没有得0分;
原为:⑦、投标产品是云南省国家综合档案馆新馆设施设备配置推荐使用品牌的得1分;
现在更改为:取消投标产品是云南省国家综合档案馆新馆设施设备配置推荐使用品牌,此项不在作为评审条件。
注:其他评分标准不变。
第三部分:
开标时间原为:《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
现在更改为:《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5年 6 月18日上午 9 时 00 分前提交到 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或不送达规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注:本更正公告是对“元谋县档案局档案设备购置项目招标文件”的进一步修改,是招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一起阅读。如果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发生矛盾,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项目名称:元谋县档案局档案设备购置项目
招标编号:YMX-DAJSB-CG-01
采购单位:云南省元谋县档案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