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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草原工作站民乐县草原防火站建设通讯、取证、防火专用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26 09: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民乐县草原防火站建设通讯、取证、防火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变更公告

甘肃金诚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民乐县草原工作站的委托,对“民乐县草原防火站建设通讯、取证、防火专用设备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形式进行采购,首次公告时间为20160524日,现作如下变更:

一、谈判文件编号: JCGJZC05-ZY6523

二、谈判内容:(具体技术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1包:

序号

采购项目

单位

数量

1.1

火情巡查摩托车

3

1.2

割灌机

10

1.3

高压细水雾 灭火装置

1

1.4

拖拉机

1

1.5

五铧犁

1

1.6

便携式高压水泵灭火系统

2

1.7

灭火弹

100

1.8

灭火铁锹

400

1.9

望远镜

2

1.10

发电机

2

1.11

易损零配件

1

2包:

序号

采购项目

单位

数量

2.1

GPS

5

2.2

车载电台

1

2.3

对讲机

10

2.4

数码相机

1

2.5

数码摄像机

1

2.6

台式电脑

1

2.7

笔记本电脑

1

2.8

传真机

1

2.9

打印机

1

2.10

智能球摄

4

2.11

数字化硬盘录像机

1

2.12

存储硬盘

2

2.13

电视墙监视器

1

2.14

电视墙机柜

1

2.15

矩阵

1

2.16

交换机

1

2.17

计算机

1

2.18

立体支架

10

2.19

电源线

2000

2.20

控制线

2000

2.21

视频线

2000

2.22

4口光端机

2

2.23

光纤跳线及熔接

72

2.24

4芯光纤

1150

三、项目预算:

1包:¥400000.00(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2包:¥180000.00(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

四、更正事项及内容:

原公告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资质证件(复印件)。

3)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须提供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须提供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一包供应商若为经销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7)二包供应商若为经销商须提供主要设备(对讲机、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现变更为: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资质证件(复印件)。

3)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须提供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须提供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一包供应商若为经销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其他内容不变。

六、监督单位:民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936-4455423

采购人:民乐县草原工作站

联系人:王振芳

联系电话:13993669087

地址:张掖市民乐县环城北路8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金诚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郝霞

联系电话:15379716966

地址:张掖市杏林南路188号西花苑12号楼1单元801

报名地址: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民乐县政务大厅四楼)

县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936-4456522  

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yggzy.com

民乐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mlggz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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