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篇 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的第7页中的“备注(3)替换为以下内容: (3)凡投标的供货商,必须具有厂家授权的委托书,且只能经营该厂家授权的品牌。 二、“第三篇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中的第11页中的“三、评标标准”的内容替换为以下内容: (一)综合考评商家书面材料 1、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承诺一般得16分,良好18得分,特别好得 20分。 2、纳税记录: 近三年每年纳税额5万元的得5分,近三年每年纳税额5万元——10万元得8得分,近三年每年纳税额10万元以上的得10分。 3、管理措施: 有“单位管理规范化程度、完善的维修维护制度、单位保密制度、库房管理制度、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制度”的得基本分5分,每增加一项规范或制度的加5分,视管理规范程度酌情打分,此项最高得15分。 4、业绩: 近三年来所投相关分包项目业绩中标金额在5-50万(不含50万)的得5分,中标金额在50-100万(不含100万)的得8分,中标金额在100万及以上的得10分。 5、财务制度: 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一般得5分,良好得8分,特别好得10分。 (二)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考察的范围 1、商店规模: 有固定经营场所,面积在20-30平方米范围的得5分;面积在30-40平方米范围的得8分;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上的得10分。有仓库的加5分。 2、技术力量(现场查看技术人员及技术人员所在工作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资料): 正式技术维护人员有1-3人的得10分;维护人员有5-8人的得15分;维护人员有8人及以上得20分。 三、项目合同包投标说明:本项目分6个独立合同包,投标人可任意投若干个合同包。 本项目开标时间调整为: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6年6月16日8点30 时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6月16日9点00 时分 开标时间: 2016年6月16日9点00 时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