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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工作服装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24 19: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工作服装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HK-高新-20160403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燕虹

项目联系电话:87578026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5月07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5月24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工作服装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更正事项、内容:

关于FJHK-高新-20160403工作服装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1、采购人名称: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

   联系人:叶主任     

    联系电话:0591-38201796

2、代理机构: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59号鼎鑫创意园B座401室

   联系人:许燕虹   

   联系电话/传真:0591-87578026

3、项目名称:工作服装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编号:FJHK-高新-20160403

  1. 首次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05月07日
  2. 本补充公告作为招公告和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更正事项:

6.1、本项目原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2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05月2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现更改为:采购项目延期至2016年06月13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6.2、原招标文件评标标准B项中:“为保持一致,潜在投标人可带专业测量工具自行到采购人处查看标样后制作投标样品,不外借。”更改为:“为保持一致,潜在投标人可带专业测量工具于2016年5月30日、31日、6月1日至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处查看标样后制作投标样品,不外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测量标样样品的投标人,视为对本次招标样品内容已经知悉,评标时因样品不合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将此修改内容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列入投标人须知中。

 

 

 

 

 

 

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4日

                                          

 

回执

 

我公司对更正公告内容已收悉。

 

 

投标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016年    月     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叶先生 3820179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金鸡山路59号鼎鑫创意园B座4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许燕虹 87578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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