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西城区审计局审计中介机构资质入围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内容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02 16:3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项目名称:北京市西城区审计局审计中介机构资质入围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CGK-2015-012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西城区审计局
采购人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四条六里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8012374
集中采购机构全称: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275号4层440室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010-82141260 82141265
首次公告时间:2014年 5月19日
变更理由:价格分值计算变更等
项目编号:XCGK-2015-012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西城区审计局
采购人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四条六里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8012374
集中采购机构全称: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275号4层440室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010-82141260 82141265
首次公告时间:2014年 5月19日
变更理由:价格分值计算变更等
变更事项:
一、投标基准价的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
综合评分法。详细评分细则见招标文件。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基准价统一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投标价进行加权平均后即作为评标基准价。报价得分如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
现变更为: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
招标文件中关于基准价的规定,均按照以上要求修改
特别声明:P2
原“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中9第三章26.2 现变更为:
现变更为:
9 | 第三章26.2 |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详细评分细则见招标文件。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 |
二、原“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中*3 第七章P2
现变更为
*3 | 第七章 | 附件8资质证明文件中8-1---8-11。 |
三、原招标文件中
P6 5.“招标文件构成”现变更为:
5.招标文件构成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四、原招标文件中 P7
10投标文件的构成 附件8
现增加:
8-10 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单位和单位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记录说明。
8-11须提供企业经营现状承诺书,声明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等情况,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8-12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9——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中标后开具)
附件10——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 P16 (27.2.1) 中5 价格得分(10分) 现修改为:
27.2.1各包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5 | 价格得分 (10分) 备注: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及“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京财采购【2012】75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执行,如投标人属于小型或者微型企业的,应填写附件10并附于其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将审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投标人基本情况及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文件。 | 5分 | 计时收费: 以注册会计师800元/人.天,中级会计师600元/人.天,其他相关资质助理人员400元/人.天为基准浮动的比例。 例如:下浮a%,则报价为(1-a%);如下浮0%,则报价为100%。上浮a%,则报价为(1+a%);如上浮0%,则报价为100%。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 |
5分 | 计件收费: 参照京价(收)字[2001]第335号中的计件收费标准为基准浮动的比例。 例如:下浮a%,则报价为(1-a%);如下浮0%,则报价为100%。上浮a%,则报价为(1+a%);如上浮0%,则报价为100%。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 |
五:原招标文件中:
8-10 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单位和单位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记录说明。
8-11须提供企业经营现状承诺书,声明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等情况,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8-12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9——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中标后开具)
附件10——中小企业声明函
六:原招标文件中: P48 附件8 资格证明文件
增加:
8-10 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单位和单位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记录说明。
8-11须提供企业经营现状承诺书,声明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等情况,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8-12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七、 原开标一览表格式:P39
现变更为
附件2 开标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 包号: 项目编号:
序号 | 报价名称 | 收费上限 | 备注 |
1 | 计时收费 | % | 以注册会计师(注册造价师)800元/人.天,中级会计师(工程造价员)600元/人.天,其他相关资质助理人员400元/人.天为基准浮动的比例。 |
2 | 计件收费 | % | 参照京价(收)字[2001]第335号中的计件收费标准为基准浮动的比例 |
例如:下浮a%,则报价为(1-a%);如下浮0%,则报价为100%。上浮a%,则报价为(1+a%);如上浮0%,则报价为100%。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章):
说明:
1.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单独递交。
2.此表还应单独制作一份,并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单独提交,以供唱标使用。
八、原招标文件中P28
4.3.1与4.4合并
现变更为:
4.4
序号 | 报价名称 | 收费上限 | 备注 |
1 | 计时收费 | % | 以注册会计师(注册造价师)800元/人.天,中级会计师(工程造价员)600元/人.天,其他相关资质助理人员400元/人.天为基准浮动的比例。 |
2 | 计件收费 | % | 参照京价(收)字[2001]第335号中的计件收费标准为基准浮动的比例 |
采购人不保证入围供应商在服务期内能够获得财务审计项目
九、增加附件10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项目联系人:时祎 王祖军
联系方式:010-82141260 82141265
传真电话:82141263
注意: 投标人看到此变更公告后,请于2015年6月3日到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440房间领取书面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6月 2日
2015年6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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