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宁市第一中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的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24 17: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致: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20日在广东元正招标网 、梅州市政府采购网、烟草招投标平台上发布的兴宁市第一中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0835-1601B63N0381C1)公开招标采购,现将原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16.2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和时间:
(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5月17日下午16时00分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开标会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17.1 投标的截止时点为2016年5月18日下午15时00分,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二、现更正为:
16.2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和时间:
(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6月11日下午16时00分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开标会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17.1 投标的截止时点为2016年6月12日下午15时00分,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其它内容不变。
附件:招标文件(点击下载)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邹先生、诸先生
电话:0753-2398938
传真:0753-2398936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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