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体育学院_物业服务项目采购_SC[2016]0532更正公告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 哈尔滨体育学院_物业服务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 SC[2016]0532
采购人: 哈尔滨体育学院
地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一号
联系方式: 0451-82712159
集中采购机构: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
项目经办人: 卢俊峰 赵 岩 电话:0451-87220761
技术审核处:肖楠 电话:0451-87220711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5月05日
更正事项:该项目评分标准中企业实力部分相关内容,增加“投标企业所提供证明企业实力的证明材料必须为2013年05月05日至2016年05月05日之间获得”
更正内容:
序号 | 原文件公告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2、投标企业获得国家物业管理协会“常务理事单位证书”的得2分,无不得分。 | 删除 |
2 | 3、投标企业获得国家物业管理协会“会员单位”称号的得2分,开标提供原件,否则0分。 | 删除 |
3 | 4、投标企业获得物业管理全国百强企业荣誉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 删除 |
4 | 5、投标企业服务的项目获得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荣誉证书”称号的得2分,无不得分。 | 删除 |
5 | 投标企业服务的项目获得过“市优”称号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 删除 |
6 | 投标企业获得省、市级及以上“守合同重信用”称号得2分,无不得分 | 投标企业获得省级及以上“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得3分;获得市级及以上“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得2分,本项共5分,无不得分。 |
7 | 投标企业服务的项目获得过“省优”称号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 投标企业服务的项目获得过“省优”称号的得3分;获得过“市优”称号的得2分,本项共5分,没有不得分 |
8 | 投标企业获得省、市级及以上“著名商标”称号的得2分,无不得分。 | 投标企业获得省级及以上“著名商标”称号的得3分;获得市级及以上“著名商标”称号的得2分,本项共5分,无不得分。 |
更正日期: 2016年05月20日
原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收到本更正文件后,以书面形式盖章签字后即回传我中心,确认已收到本通知。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6-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