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大戏院日常安保服务项目补充通知二
项目名称:日常安保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JJF20160039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雪雅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80399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5月05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5月20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福建省福州大戏院日常安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三、更正事项、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1评标标准和方法A、价格部分评分“上式中:F3为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分,价格分最低为0分。”现更改为“上式中:A为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分,价格分最低为0分。”
(2)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1评标标准和方法B、技术部分评分B2.2人员配置“(2)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15名保安人员花名册,须附有保安人员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号码的情况进行打分。(满分6分)”现更改为:“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15名保安人员花名册进行打分,须提供保安人员的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以及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有提供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并书面承诺:如若中标,花名册上的15名保安人员在本项目服务期内如需变更保安人员,保证服务满三个月以上,且保留花名册上的保安人员7名以上(含7名),并经过业主同意后,方可变更。有提供书面承诺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未提供书面承诺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满分6分),
(3)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2.2.1保安员的要求为: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男保安要求18周岁至50周岁,女保安要求25周岁至35岁男女比例为9:1,且无犯罪记录,持证上岗。”现更改为“2.2.1保安员的要求为: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男保安要求18周岁至50周岁,女保安要求25周岁至35周岁,本项目中标人须指派15名保安人员,且无犯罪记录,持证上岗。如有提供女保安,15名保安中女保安只能有1名。
(4)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 5 月 2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现更改为“2016年 6 月 7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四、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2、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福建省福州大戏院
采购人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卓科:0591-8782640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俊杰:0591-87580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