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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园林局18635578513太原植物园一期工程PPP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20 17:5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太原植物园一期工程PPP项目

项目编号:0701-164170150072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635578513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5月20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5月20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太原植物园一期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原植物园一期工程PPP项目已由太原市政府批准实施,授权主体为太原市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太原市园林局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并与合作的金融机构一同参与资格预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太原植物园一期工程PPP项目

    2.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3  项目概况:太原植物园一期工程用地位于太古公路以北,旧晋祠路以西,风峪沟沿线北100米范围内,总用地面积1219259.67㎡(1828.89亩),净用地面积1072282.10㎡(1608.42亩)。主要建设绿化工程、水体工程、园路工程、配套建筑及设施、综合管网工程等。投资估算总金额23.55亿元(含土地费用5.65亿);

2.4  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2.5  项目周期:合作期限共14年(含建设期3年),合作期限自项目正式签订PPP协议之日起计算。合作期满后依法无偿移交给政府。

    三、社会资本方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3  投标人或者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应具有雄厚的投融资能力,出具证明本单位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资格预审报名截止日期间内,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的银行存款证明书。

   3.4   投标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一级资质、风景园林工   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本条款要求)。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中需有一名成员同时满足本条款要求)

   3.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PPP项目的资格预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3)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应当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它方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3.6   如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成员是港、澳、台地区企业,其资格条件的证明资料以中国大陆注册地法律及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为准,但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或太原市公证机构证明并加盖公章。

   3.7   如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成员是以外币为结算本位币的,相关资金规模以本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为准。

   3.8   太原市人民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在联合体中以控股形式参与申请本次PPP项目。

   四、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法:

   4.1   请申请人于2016 年5月20日至2016 年5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分 ,下午14:30分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507室报名,并同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4.2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2)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一级资质证书、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证书、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银行存款资信证明书文件;

    (4)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

(5)联合体投标人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6)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为公告时间内;查询对象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

(7)社会资本与其合作的金融机构的合作协议书和贷款意向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五、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5.1   资格预审申请人可于2016年6月13日9:30前,将资格申请文件送至山西省政协宾馆(具体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东辑虎营35号 )。

    5.2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6月13日9:30(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六、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确定方法:

   由采购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社会资本申请人,即为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不足三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七、其他说明:

   7.1.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的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

   7.2.采购人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项目实施机构将发布更正公告。

   7.3.采购人将向所有资格预审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公开招标邀请书,未收到公开招标邀请书的申请人则未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

   7.4.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7.5. 资格预审结果会告知所有参与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并将资格预审的评审报告提交财政部门备案。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太原市园林局18635578513

采购人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花塔村南

采购人联系方式:马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010-63348950,010-63348504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马先生,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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