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图书馆数据库及服务采购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泉州师范学院图书馆数据库及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QZT2016-08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528017005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5月18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5月20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泉州师范学院图书馆数据库及服务采购
原公告地址:-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现对QZT2016-08泉州师范学院图书馆数据库及服务采购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通知:
1、原招标文件p1页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补充为:“(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原招标文件P1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泉州市辖区域内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修改为:“(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原招标文件p16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补充为:“(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泉州市辖区域内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修改为“(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原招标文件p18页3.投标人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补充为“(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原招标文件P1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泉州市辖区域内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修改为“3.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删除原招标文件p21页15.投标人资格及符合的证明文件中“15.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本次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5、原开标时间:2016年 6月8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修改为:“2016年 6月14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6、原招标文件p1页公告时间:2016年5月18日起至 2016 年6月8日下午17:30止修改为“招标文件公告时间:2016年5月20日起至 2016 年6月13日下午17:30止”
7、原招标文件p1页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5月 18日起至 2016 年5月28日止(节假日除外),修改为“2016年5月 20日起至 2016 年5月29日止(节假日除外)”
8、原招标文件p16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于2016年6月7日17:30时(北京时间)前以转帐、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帐户.及原招标文件p22页17.4 投标保证金可以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提交:电汇或转帐(不接受现金)等方式于2016年6月7日17:3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修改为“投标人必须于2016年6月13日17:30时(北京时间)前以转帐、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帐户.及投标保证金可以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提交:电汇或转帐(不接受现金)等方式于2016年6月13日17:3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招标代理机构。”
二、招标公告的其它内容不变。
三、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四、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本澄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四、其它补充事宜:
-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泉州师范学院
采购人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滨城
采购人联系方式:联系人:毛老师、赵老师、联系方式:0595-22919532、2291982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泉州中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泉州市义全街水产大厦13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林小姐、联系方式:059528017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