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深圳镇大里小学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的澄清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20 11: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宁海县深圳镇大里小学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的澄清说明 | |
公告次数:2 | |
发布日期:2016-05-20 | |
各相关投标单位: 关于宁海县深圳镇大里小学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HZFCG-Z2016017)现作如下澄清: 招标文件中P11页投标邀请中“投标保证金收妥抵用(即到账)截止时间:2016年5月23日11:30”与P13投标资料表中“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收妥抵用(即到帐)截止时间:2016年5月20日11:30前”不一致。现统一为“投标保证金收妥抵用(即到账)截止时间:2016年5月23日11:30”
特此澄清。
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5月20日
回 执 单 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已全面理解《关于宁海县深圳镇大里小学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HZFCG-Z2016017)的澄清说明》,现将回执传真予你单位。 单位名称(盖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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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阅览标书:NHZFCG-Z2016017宁海县深圳镇大里小学办公家具采购项目_2016541134.do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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