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安市财政局新建工程造价、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拍卖等中介机构备选库(第七标段)”澄清说明(三)
作者: 发布于:2016-05-19 17:3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评估、拍卖等中介机构备选库(第七标段)”澄清说明(三)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变更为2016年6月27日8时00分起至9时30分止;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2016年6月27日9时30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6年6月27日9时30分(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请各投标人收到本澄清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函确认,在规定时限未回复视为同意和接受本澄清。
泰安市财政局
山东龙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9日
★各投标人在接到本通知后,请填写下面“回执单”,签字盖章后将扫描件发到我公司邮箱(邮箱地址:lrxmgl@163.com),谢谢合作。
回 执 单
泰安市财政局:
山东龙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收到贵公司“关于泰安市财政局新建工程造价、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拍卖等中介机构备选库项目(第七标段)澄清说明(三)”,本通知共1页,内容清晰、完整,特此回执。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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