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财政局牡丹江市国有资产资源评估、拍卖机构定点采购项目公告补充2
项目名称:牡丹江市国有资产资源评估、拍卖机构定点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MDJGP[2016]0310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成伟
项目联系电话:13704535218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5月09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5月19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牡丹江市财政局_国有资产资源评估、拍卖定点机构采购项目
原公告地址:牡丹江市东长安街70号
三、更正事项、内容:
牡丹江市财政局_国有资产资源评估、拍卖定点机构采购公开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MDJGP[2016]0310)补充公告2
各供应商:
应采购人要求,现将原公告作如下调整:
一、供应商资质:
①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②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违规记录证明(成立不足3年的,时间可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③a资产评估机构: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b拍卖机构:具备商务部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④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自有房屋需提供当地的产权证,租赁的需提供当地的所租赁房屋的产权证及租赁合同。
⑤a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要求:与评估事项相适应的专职注册资产评估师,需提供资质证书、聘用合同及2015年以来工资发放明细表;b拍卖专业人员要求:与拍卖事项相适应的专职注册拍卖师,需提供资质证书、聘用合同及2015年以来工资发放明细表。
⑥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二、报名
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与评估事项相适应的专职注册资产评估师资质证书、聘用合同及2015年以来工资发放明细表、与拍卖事项相适应的专职注册拍卖师资质证书、聘用合同及2015年以来工资发放明细表、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以上材料除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原件外,其他材料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招标会时须提供原件备查。
三、报名时间延长至2016年5月25日。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延长至2016年5月26日。
五、标前答疑会调整至: 2016年5月26日14:00时.
六、招标会、投标截止时间调整至:2016年6月2日09:30时。
其他事项不变。请各报名供应商按照补充公告2的要求参加报名和投标,否则责任自负。
联系方式:
采购人:牡丹江市财政局
地址:牡丹江市太平路317号
联系人:朱科长
联系电话:13704535218
牡丹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牡丹江市东长安街70号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453)6233166
牡丹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5月19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牡丹江市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牡丹江市太平路31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朱成伟1370453521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牡丹江市东长安街70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女士6233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