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岱岳区天颐湖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澄清文件
作者: 发布于:2016-05-18 18:1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泰安市岱岳区天颐湖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澄清文件
原资格预审文件中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采购人从满足资格审查的社会资本中,原则上选择三家单位,进入竞争性磋商阶段。变更为:合格制,所有满足资格审查的社会资本单位,进入竞争性磋商阶段。
招标单位:泰安大汶口石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注:各潜在投标人在接到本澄清文件后,需在2日内回函确认,并将回执单通过邮件(将扫描件发送至dy5887997@163.com)或者直接送达等形式告知代理机构。
回 执 单
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收到贵公司关于“泰安市岱岳区天颐湖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的澄清文件1页,内容清晰、完整,无异议。特此回执。
单位全称(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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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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