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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资格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18 15:5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13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佛山市政府采购网、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提交的 顺德区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资格0851-1561FS02CL73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因招标文件中的部分事项发生或采购需求变化原因,现将原采购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1. 采购文件中的第5页第条第5.3款“包组一、包组二、包组三、包组五的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5.4款“包组四:投标人若是生产制造商必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是经销商或者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第5.5款“包组一、包组二、包组三、包组五的投标人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及包组四:投标人若是生产制造商必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若是经销商或者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或《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5.3变更为:“包组一、包组二、包组三、包组五的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5.4款变更为“包组四:投标人若是生产制造商必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是经销商或者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第5.5条“变更为:“包组一、包组二、包组三、包组五的投标人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包组四:投标人若是生产制造商必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若是经销商或者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或《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 原采购文件中的第25页第七条包组二及包组三第3款“肉类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包组四第1款“(2)食用油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经销商或者供应商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制造商须提供)。”包组二及包组三第3款变更为:“肉类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包组四第1款变更为:“(2)食用油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经销商或者供应商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制造商须提供)。”

3. 原采购文件中的第26页第七条包组四第2款“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经销商或者供应商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制造商须提供)。”变更为:“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经销商或者供应商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制造商须提供)。”

4. 原采购文件中的第37页投标文件目录表(包组一)中初审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第12点:《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如有)”更改为:“《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如有)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有)。”

5. 原采购文件中的第39页投标文件目录表(包组二)中初审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第12点:《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如有)”更改为:“《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如有)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有)。”

6. 原采购文件中的第41页投标文件目录表(包组三)中初审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第12点:《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如有)”更改为:“《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如有)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有)。”

7. 原采购文件中的第43页投标文件目录表(包组四)中初审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第13点:《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如有)”更改为:“《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如有)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有)。”

8. 原采购文件中的第45页投标文件目录表(包组三)中初审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第12点:《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如有)”更改为:“《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如有)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有)。”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6 年6月3日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机关服务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8楼(佛山分公司)

联系人:吴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20 5202-8024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吴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20 5202-8024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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