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市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河道保洁项目(重发)
奉化市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河道保洁项目(重发) | |||||||||
公告次数:2 | |||||||||
发布日期:2016-05-18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奉化市信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就奉化市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河道保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FHZFCG(2016)047D | ||||||||
二、项目概况: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本市有关规定,经奉化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核准的采购方式,就奉化市江口街道河道保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FHZFCG(2016)047D 二、采购单位:奉化市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 三、采购项目: 1、招标用途
注:服务年限和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分达不到要求不再续签合同。 | ||||||||
合格的投标人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二)特定条件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企业经营范围中具有“河道清理、河道保洁、内河保洁或水面保洁”等相关内容(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成立日期要求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
投标保证金: 1、购买招标文件事宜: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于报名现场当场收取; 2、投标保证金:(RMB:7000.00)。2016年5月27日16:00时前须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形式:单位网银、转账支票、汇票、汇兑,账号:3901320209000042094,开户银行:工行奉化中山支行,收款人: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传真:0574-88589092,以到达账户为准)。并在汇款信息或转账支票中注明项目名称。 3、集中报名时间:自2016年5月25日8:30起至2016年5月27日16:00时止(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到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化市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层)报名。 4、报名时须提供:保证金收据(复印件)、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原件1份)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提供的以上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过期的文件无效。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至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一(奉化市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层),截止时间2016年5月30日14:30时(北京时间)止,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6年5月30日14:30时(北京时间)。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一(奉化市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层)。
其他事项 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完成投标人注册工作。 2、其他事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http://www.nbzfcg.cn”及“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hggzy.gov.cn/”上公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两个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3、相关内容须知:《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相关规定》http://www.fhggzy.gov.cn/zcfg.aspx。
业务咨询与联络: 招标人:奉化市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沈先生 0574-88562036 代理单位:奉化市信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先生 0574-88581100 交易场所: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杨女士 0574-88589815 | |||||||||
采购机构:奉化市信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0574-88581100 传真:88581100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市岳林街道中山东路17幢1407室 | |||||||||
公开阅览标书:江口街道河道保洁_2016518105946.doc | |||||||||
附件:江口街道河道保洁_2016518104938.doc |